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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琼小说集
发表时间:2007-6-19 15:46:37 来源:自贡旭川中学 编辑: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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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百年老厂一路风雨飘摇,走的磕磕绊绊,但总算熬到了它的百岁生日。只是这个生日没有觥筹交错的庆贺,也没有张等结彩的喜气,更没有社会贤达前来致辞吟颂。那几个暗淡的仿金字招牌“新华盐厂”在夕阳的余晖下越发孤独,有如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枯槁的面容。

盐厂本是国营大厂,早些年沾了政策的光,其富裕让人眼羡。它所产的盐除了供应本地市民,还远销各地,盐厂的产值每两年就翻一番,职工们都以身为其中一员而自豪,甚至有人说起自己是盐业工人的亲戚都一副踌躇满志的样。

因为远近闻名,就少不了社会名流借参观之名前来拉取赞助。盐厂领导也乐得两全其美。人靠衣装马靠鞍,厂子也要包装嘛。经媒体一宣传,有了社会效益,还愁经济效益上不去?再说了,厂是国营的,有政府撑腰,还怕它垮不成?反正都是共产党的钱,多搞些公益活动也无妨,慈善之举么!

盐厂换了几届领导,就流下了一个传统。赞助可以,但对方必须留下丹青笔墨,也算一笔交易。领导的创举吸引了当时的文化界名人。他们有才华,却苦于无钱打造自己,更没有资金来搞象样的展览,有了盐厂这棵可以依傍的大树,他们乐得献艺,既不欠人情,也把自己主持的民间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墨宝手迹多了,盐厂领导就有些顾不过来。起初还能找专人定期保养,时间久了,忙着搞经济,干脆就腾了几间厂房来堆放,象堆放杂物一样。

市场经济的风吹来后,盐厂由国营改为民营,十年前居然首次出现了财政赤字。有了第一次,后来的窟窿就自然大了,想堵也堵不上。井盐虽然营养远远高于海盐,可高投入低产出却是不争的事实。井盐没了立足之地,盐厂成了“蔫厂”,负债累累,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

    盐厂百岁生日这天,来了几个评估师和几位买主。他们仔细参观了厂房,认真评估了厂里的设备,在公证人的公证下做出了最终结论:盐厂资产千万。政府为此还出台了一项优惠政策:凡买家均免税五年。毕竟几千名工人要吃饭。

盐厂领导一脸凝重,职工们更是神情沮丧。

没有人来收购这座包袱沉重的老厂。几十台陈旧的机器能干啥名堂?明摆着井盐是没出路的,盐厂倒闭是顺利成章的事。工人们灰心丧气卷了铺盖回家,每月拿百来块的政府补贴,只等某天天上掉馅饼的奇迹出现;领导们辞的次职,下的下海,各自另谋高就了;剩下几间厂房在空旷的大地上孤伶零的矗立着,看日升日落。

这天,冷清清的盐厂却突然热闹起来。几辆大卡车停在厂门外。一个颇有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在一群记者的簇拥下走进了盐厂。就是这个人出了一千万。工人们纷纷奔走相告,传递着好消息。“天下竟有这等傻瓜!”“猪脑壳!”“脑壳进水了!”大家都感觉不可思议。

但事实就是事实。那个看上去不修边幅的人就是最大的买家。

“艺术家”指挥搬运工人打开了积满灰尘的厂房。一个小时不到,几间厂房的东西搬了个空。墙上的壁画,厚厚的书稿,十几个沉重的大箱子,全部搬上了车。“艺术家”一再叮嘱工人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生怕有什么闪失。

随后,“艺术家”又让工人们从另一辆车上搬下崭新的机器设备。看来,这人是准备大干一场了,工人们感到有了盼头。

然而,“艺术家”却把钥匙交给了厂里一位很有闯劲的年轻人。他说:“这厂是我买的,我出了一千万,可我只需要这些东西。”他指着车上的几个大箱子说,“我把厂还给你们,愿你们过上好日子。”

全场一片寂静,随即掌声雷动。

“简直跟做梦一样。”“这人不简单。”“其中肯定有啥蹊跷。”大家你猜我议,可谁也想不出究竟。毕竟,有了一千万,日子好过多了,谁再去管那无关紧要的闲事呢?

没有人再去想那件奇事。日子过得平平淡淡。

奇事却在继续。〈今日晚报〉刊载头版头条新闻:某盐厂惊现举世杰作,一批名画初步估价三千万。

两年后,网上纷纷流传:〈清明上河图〉和〈兰亭集序〉临摹本竞拍价已高达五百万一幅。

 

   

才女构思了一篇《体验》的小说。

才女为主人公设计了夜间的种种奇遇,先是主人公被情人抛弃,伤心之际,在酒吧里邂逅了一位失意男子,在大街上霓虹灯箱旁伫立时被人误为应招女郎,险些落入歹徒之手,在护城河边徘徊时又差点失足落水,那一幕恰恰又被先前在酒吧里邂逅的男子看见,于是两人同病相怜再续二世情缘。

才女的写作几乎属于闭门造车,因为从来不曾有过濒临绝境的体验,才女在写到主人公在护城河边游荡时怎么也找不到那种绝望的感觉。

才女写作的灵感源自于前不久才看的一篇小说,大致是反映都市夜游人的生活状况,其中有句话让才女琢磨了好半天,“夜是城市的灵魂,酒吧则是在夜里盛开的玫瑰。”才女想,那种感觉一定是妙不可言的,酒吧嘛,一般人不会去,多是些神经敏感脆弱之人,要么去麻醉灵魂,要么去寻找浪漫情缘,要么像自己这种怀着一番猎奇心理。

周末,才女原本打算写稿子的,可一想到那个令人血脉贲张的句子,才女心下就有些蠢蠢欲动了。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霓虹闪烁,整座城市就笼罩在夜的神秘中,空气里弥漫着暖昧的因子。

才女设想了几个方案,或是半夜三更一个人去空旷的大街上独自漫步感受孤独无助;或是凌晨时分去酒吧坐坐观察那里的红男绿女;抑或是去护城河边体会那种痛不欲生的绝望。

才女很为自己的设计满意。从小到大,这些感觉都仅仅从书本里了解,却无法亲自去体验,实在是生命的一大缺憾。如今终于可以践行了,那将是何等刺激的啊!

才女第一站去的是酒吧。

酒吧是最容易出故事的地方,“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吧是夜里盛开的玫瑰”,大概指的就是能在这里找到别样的爱情吧?多愁善感的人聚到一起,往往容易惺惺相惜。才女知道自己的行为很冒险,极容易惹火烧身,稍不留神就会玩火自焚,但才女自己已经顾不上太多了,她要的是那种真实的体验。她不允许自己的作品过于虚假。

才女进了一家名叫“再回首”的酒吧,单从外面看这酒吧显得很孤独,走进去才知道整个酒吧空旷得很,色调以紫色和蓝色为主,才女脑海里一下子就涌出“忧郁的梦幻”字样来。才女记得紫色代表忧郁,蓝色代表梦幻,真是浪漫!

才女找了个靠墙的角落坐下,就着微弱的蜡烛光,才女发现自己竟然是第一位客人,偌大的酒吧里只有两名侍应生在吧台前无聊地看着她。

要了一杯果酒,才女开始胡思乱想,她渴望有第二个客人来,哪怕是位女士也好啊!至少可以做一个测试自己眼光的游戏。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才女等来的却是失望。不能呆太久了,还有下一站呢。

从酒吧出来,才女直接去了护城河。大街上似乎并不冷清,全是的士在跑,护城河沿岸都安了明亮的路灯,偶尔也有路人经过,还有那些夜不归宿的情侣们在河边卿卿我我。才女绞尽脑汁也找不出自己轻生的理由。老公对自己百般呵护,儿子乖巧可爱,自己虽然资质平平,倒也还一帆风顺,一家三口让人艳羡。真是吃饱了没事干,偏偏想来体验生活的苦难。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也许写作跟生活完全是两回事吧?

半年后,有人在地摊上看见一本卖得火爆的小说,名叫《体验》,书的扉页上写着:

一段鲜为人知的浪漫情缘,一首感伤的青春恋歌,一次真实的情感体验。

 

 

石梯上的灯光

连接城东和城西的是一座大桥。

盐城在旧城改造期间特地封了大桥,过往行人只能绕道走。大桥到城东有一条窄窄的山路,开在半山腰,全是些石梯子,翻过山才算到达终点。有人数过这些梯子,少说也有九十级,差不多等于爬上八层楼了。这路平时少有人走,现在却成了必经之路,因为一直没有路灯照明,叶子下夜班时总要带上手电筒。

叶子在城东的医院当护士,可家却住在城西的小区里。轮到上中夜班时,叶子就很发愁。路远不说,让人担忧的是修桥改道后石梯上没有路灯,本来老公平日里只要有空都会接送她的,偏偏这关键时刻老公又出差了。这下班回家倒成了叶子的一块心病。这路段社会治安不太好,经常发生拦路抢劫事件,甚至大白天都敢扯金耳环。叶子的恐惧与日俱增。

那天,下了夜班,已是凌晨两点了。叶子忽然发现手电筒的充电器忘了充电。走在路上,叶子老远就开始害怕,幸亏有人同路,一路说说笑笑倒也胆大几分,可终究是个近视眼,那八层楼高的石梯如何下得去?又窄又陡,石级凿得凹凸不平,稍不留神就栽斤斗。叶子正想着,就听有人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惊呼:“看,那是什么!叶子,你太有运气了!”

叶子顺着同事手指的方向望去,远远地只见一盏电瓶灯挂在路边的树干上。尽管不是很亮,毕竟能看见路影子了,从山上到山下。那一刻,叶子心中猛地涌起一股暖流。

这施工队想得真周到啊!一群人由衷地感叹。

叶子是隔周上一回夜班和中夜班的。中夜班从晚上11:00到凌晨2:00,夜班从凌晨2:00到第二天早上8:00

这天,又轮到叶子上中夜班。有了前次的经验,叶子早早就把手电筒的电充足了。可不巧的是快下班时,天上竟然下起了小雨。叶子想着那又滑又窄的石梯子,不由又紧张起来。偏偏这天同路的同事又病休。没有同路人,叶子像是失去了主心骨似的。思前想后,叶子还是跟当班负责人请了假先走一步。快走到石梯时,叶子感觉有人在背后小跑,脚步很急。叶子也拼了劲地往前赶,可没走几步,叶子就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叶子的脚步停了下来,奇怪的是,那人的脚步似乎也跟着慢了下来。一想到歹徒行凶,叶子就打了个冷噤,脚步也加快了。如果真是坏人,可得智取。叶子边走边思考如何巧妙地脱身。可那人像是甩不掉的影子。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

这天因为雨下得很大,树上挂的电瓶灯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叶子差点都没发觉。下石梯了,叶子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忙中出错,好几次叶子都险些滑倒。身后的脚步声总算甩掉了,叶子好容易下到了平地上。“闺女,小心点,别摔着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石梯上面喊。叶子有些诧异,回过头,一个有些佝偻的背景在蹒跚离去。叶子终于明白了什么,眼泪夺眶而出。

后来的每个夜班,叶子便不再害怕了。那盏风雨飘摇的电瓶灯给叶子平添了几分勇气,更让叶子放心的是,每次下班都能看到几个退休模样的老人在灯下做着自己的事情。有时下棋,有时看书报,有时玩智力玩具,有时还研究古诗词,他们常常为某个字的平仄争论不休,那种场面引得过往行人驻足。尽管已是夜阑人静之时,可石梯的夜晚却不再寂寞。

几个月过去了,大桥又恢复了交通。叶子又开始走回从前的路。毕竟从城东往城西,大桥才是最近的路。

可走了几次,叶子始终感觉别扭。没有看到石梯上的灯光,叶子心里空荡荡的。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叫忧郁。

我从小受着极其严厉的管教。父亲的严肃、母亲的固执造就了我的不苟言笑和矜持。我自认为很八股,从不敢越雷池一步。

小学时我连条花裙子都没穿过,上中学了,母亲更是阻止我接触过于女性化的东西,一年四季我都只能穿由她的衣服改制的灰布黑衫,我越来越像个乡巴佬。

母亲说,女子要学古代花木兰,女子要干出名堂就得比男人更吃得苦,比尼姑更耐得住寂寞,穿花哨了会分散注意力。

起初我不理解,总想母亲该不会是后娘吧!莫非我是捡来的野孩子。学习好不好跟穿衣服咋扯得上嘛?可我很快发现母亲简直就是高明的预言家。

我考上这所重点学校的重点班是很不易的,几乎是千里挑一。我必须离家十多里住校,母亲更是对我的一举一动都很在意,扎个马尾或梳个辫子甚至要不要刘海都她说了算。

我已经习惯于母亲的指手画脚,再说我是那种稍加修饰就很引人注目的女子,也难怪母亲操心了。

班上有几个是城里的关系户,上课时男生递纸条,女生就照镜子。女生一天换一套,像花蝴蝶一样在教室里飞来飞去;男生就吹口哨,起外号,跟她们疯狂打闹。我那时常常坐在原位,要么看课本,要么想问题,从不参与他们的追逐嬉戏。后来得知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圣女”,而她们则干脆喊我“修女”。我仍是默默地读书,静静地思考。谁说女子不如男,只是未到花开时。我牢记母亲的教诲。

母亲不断地给我灌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理念,同时母亲也常念叨女子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之类。虽然母亲大字不识几个,可我外公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赤脚医生,所以母亲的出身不算贫寒。母亲说话的语气总是硬梆梆的从不转弯抹角。

我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我真的成了女中豪杰。三十岁不到我已是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了。然而,我仍然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下讲话,一上台就脸红。我甚至跟丈夫外出时手都不好意思牵。丈夫说,你哪是你自己呀!

我惊讶地发现母亲的影子已经无时无刻不在跟着我了。明明是我的想法,一出口就全成了母亲的主意。累了时我很想大声喊叫,可马上有个声音说,注意形象!

女儿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了。有段时间特喜欢照镜子。因为自己小时受了太多管制,我便对女儿格外宽容。看着花蝴蝶一样飞进飞出的女儿我就有种成就感。然而,女儿的成绩开始急剧下滑,跟她讲话时她也心不在焉。

小小年纪就开始招摇,打扮成妖精给哪个看?我第一次冲女儿发了火,有了第一次,就有二次、三次……我开始检查女儿的书包,偷看女儿的日记,跟女儿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你咋跟你妈一个样呀!丈夫埋怨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我们去忆苦思甜饭馆。我对女儿说。

你还是不是你啊?丈夫有心开玩笑。

终于有一天,我听女儿在电话里跟她同学说,我妈提前进更年期了,我整天跟个犯人似的,好郁闷哦!

 

   

一路颠簸来到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她只觉得心头涌出莫名的失落和悔意。半个多月才能挣到的工资不到两天就花光了。曾经的同学变得陌生起来,她们谈着时下最热门的话题,诸如当今世界服饰的流行趋势,平日里最喜好的服装品牌和常进常出的保龄球馆、健身中心以及她从未听说过的慢摇吧。

她的上铺,过去那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钻戒;她的对面铺,那个曾经一个钱掰成两半使的“节省婆”有了私家车。她忍不住去看自己脚上穿的面子已起褶皱的处理皮鞋和劣质袜子,从头到脚都有说不出的穷酸。她本来也带了一套化妆品的,在她所在的小镇算是昂贵的了。当她试探着提起那个化妆牌子时,她的朋友用极不屑的口吻说,那多差劲啊!她庆幸自己没有太冒失,她原本还傻傻地想将它送给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哩!她知道自己是远远地落伍了。

半夜,她一个人躺在宾馆房间里。她们都去搓麻了。大老远的聚会开成了赌博会,简直太没意思了。她真后悔咋没听丈夫的劝告,想起丈夫的体贴与理解,她便想回家了。其实她也是想去外面走走的,可一个人走在别人的城市,她总觉得太生疏,自己不过一过客而已,这座城市的兴衰荣辱都与她无关了。再说,玩对她来说是何等奢侈的事啊!

她是一个人悄悄溜回宾馆的。午餐很丰盛,可她一点胃口也没有;同学们玩得很尽兴,又吃又喝又唱又跳,似乎要在短短的两天把十年积蓄的思念都喷发出来。觥筹交错的热闹中谁也没发现少了一个人。说真的,同学会开得很成功,组织得也很得力,尽管有相当多的同学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来成,但参加了的同学都感觉又找回了10年前的友谊。

那天下午,她一个人去了曾经住过的寝室。那栋楼仍然沧桑,像她的当时心境。寝室里住着今年的新生,只有一个留守的,稚嫩的面孔年轻的声音,遥远的记忆便点滴泛起在心头。她只有一个感觉:面目全非。尽管多了电脑,盥洗间;但却没有过去那么整洁明亮了,有些杂乱无章的样子。大概如今的独生女更多吧!想想自己10年前早已经兼几份家教了。哪还有闲心大白天躺在床上睡大觉啊!

临别的时刻到了,大伙都有些不舍。突然就有人惊叫起来,说咋她不在了呢?于是大家这才记起好半天没见着她人影了。又有人记起她饭桌上少言寡语,不像以前那么活泼,大家脸上写满了遗憾。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负责组织的同学收到一条短信,是她发来的。她写道:“实在遗憾,没来得及告别就走了。实在是太不适应这里的季节和水土,身体不太争气。祝大家一路顺风。”几个留校的同学都有些自责:“咋没想到问问她需不需要加点衣服呢?昨晚准备去看看她的,没想玩晚了。”

大家都无语,遗憾的因子散发在空气里,传得很远很远……

 

     

兰兰发觉老公跟那个女学生神情暖昧的时候已经很迟了。周围的人都知道,唯独兰兰蒙在鼓里。像所有悲剧主人公一样,兰兰又吵又闹,找老公吵,找女学生闹,还找了老公的领导。

女学生在老公班上复读好几年了,总差几分。老公在学校已是小人物,教学水平高,颇受学生喜欢。老公年年教复读班。女学生是老公带的第一届学生,家里特穷,一心想跳出农门,老公就给她开小灶,寒暑假还让她到家里来补习。

兰兰觉得自己太善良了。熬鸡汤,送补品,比对自己的女儿还好。一家三口外出郊游,也想着把女学生带上。四个人说说笑笑,像一家人,有次女学生害羞地提出要跟老师单独合影,说老师的大恩大德永生难忘。

兰兰觉得自己当时咋就那么愚蠢呢?那女学生可真有心计啊!

兰兰其实也曾怀疑过,可老公每次都解释得合情合理。教师是为人师表的,真弄出什么丑事来还有啥脸见人,再说老公进这所学校还是通过自己舅父的关系。兰兰料定老公不敢有非分之想。

那个暑假,女学生又来问问题,问得晚了,兰兰就让女学生跟自己睡卧室,老公在客厅睡沙发。

兰兰跟女学生只差几岁,说了不少贴心话,还摆了自己跟老公相亲的过程。末了,女学生羡慕地说:“师娘,你好好福气哟,以后我也找像老师那么优秀的做老公。”

兰兰那晚睡得特香甜,感觉特幸福。

第二天,兰兰带女儿回娘家。留女学生和老公在家继续复习。兰兰已经视女学生为亲妹子了。回家时兰兰发现钥匙搁书房了,敲了半天门没人应,正准备去楼下打公用电话,门却开了。兰兰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大白天的两个孤男寡女那么长时间不开门,能干得了好事?兰兰越想越害怕。但兰兰什么也没问。

没几天,兰兰上街,邻居大娘神神秘秘凑到跟前提醒兰兰注意管好老公。兰兰便隔三岔五地盘问老公的行踪,偷偷检查老公的衣兜装没装情书,有时还嗅嗅衣领上有无留下女人的气息。

半夜三更,老公睡得死沉。兰兰的脑子却在飞速盘旋,在记忆中寻找老公的罪证。差不多一个月了,老公连自己碰都不碰一下,倒头就呼呼大睡,白天也萎靡不振。问他咋了就说是高考冲刺阶段,累的。

心中肯定有鬼!

兰兰狠劲推醒老公让老实交待。交待啥呀?我跟她只是师生关系,同情加怜悯,仅此而已。兰兰想起邻居大娘的告诫:女人要厉害点,人善被人欺!兰兰就凶起来,威胁说若真成了陈世美,自己到教育局告状。老公翻身爬起,眼睛瞪得血红:“爱告不告,搞得全民皆知你就满意了,无中生有的事,我有啥怕的!”一场恶战持续到天亮。

兰兰真的找了领导。领导便找了老公。

很快,女学生转到了另一座城市。老公调到一所偏远的山村小学。

老公走的那天递给兰兰一份离婚协议书。

兰兰逢人就说是女学生坏了老公前程,自己是引狼入室。

兰兰没想到:三年后,女学生大学毕业,主动申请到那个偏远的山村小学。

兰兰还收到一封寄自山村小学的信,里面装着一张婚纱照。女学生和老公幸福相拥。照片背后写着一行小字:谢谢你的成全!

 

一只青花瓷瓶

 “啪”的一声碎响,青花瓷瓶变成了一堆废渣。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冯老爷子留下的唯一值钱的宝贝被二媳妇——人称“凤辣子”的喜凤报废了。

“想独吞,没门儿,大家都别想要……”喜凤恶狠狠撂下一句话,临走前又恶狠狠剜了冯老大几眼。

这女人够狠,心狠手辣,果然是“王熙凤”第二。想起弟弟死不瞑目,父亲刚过世就闹得鸡犬不宁,冯老大泪流满面。

这怨早在二十年前就结下了的。

冯老爷子教了一辈子书,快七十才退休。那年头时兴接班,冯老爷子便让读了一年高中且有三年生产队保管经验的冯老大接替自己当了小学公办教师。弟弟冯二娃初中毕业就在家帮嫂子干农活带孩子。二娃特别喜欢侄儿。那年头没得钱买零食。二娃便下河摸虾捞鱼,用青菜叶裹了烧来吃,侄儿便欢喜得又蹦又跳。二娃还能变戏法似的逮麻雀捉耗子给侄儿解馋。

二娃有了自己的家,便不再逗侄儿玩。喜凤进冯家半年就闹分家,骂二娃是个憨包,接不了班,帮人家养崽子。在冯老爷子的主持下家里所有东西一律平分,除了一只青花瓷瓶。

冯家四分五裂了。原是个四合大院渐渐的成了军棋布置,各开各的门,各走各的道。二娃偶尔逗回侄儿,被喜凤撞见就是一顿臭骂,接着就借题发挥指桑骂槐。

二娃50岁上患了骨癌,痛得整夜睡不着觉,最初还能走村串户收些废品,换点小钱。没了那股精神劲,二娃就呆在茶馆打发时间。这坐茶馆是要开茶钱的,二娃向来大方,就帮人开了两回,传到喜凤耳里,回家又是一顿臭骂:“死人、憨棒、瘟神”,二娃的心冷了。

那个夜晚,二娃为外孙修了最后一次汽车。

二娃的身体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女儿、女婿发现时已没了气息。

二娃跳的楼。二娃从小就想像鸟儿一样飞翔。不知二娃的灵魂飞上天没有。

二娃下葬那天,老爷子坐在院中央,不说一句话。才一年工夫,老爷子也走了,老爷子住院那几天,喜凤跑前跑后,真孝顺哪!不认识的人都感叹。

老爷子临终前伸出大拇指又指了指床头的纸箱子。冯老大便当着喜凤面把箱里的衣服一件件翻查,啥也没有。喜凤要再翻,老爷子呼吸急促。

老爷子走后,喜凤吵着要找存折,把老爷子生前住过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啥也没找着。喜凤不依,要检查嫂子住的屋。冯老大说:“老汉在世时只有点退休金,平时买些补品以及住院看病用得差不多了,哪还有啥存折。”喜凤恨不能挖地三尺。

“喂,老汉原先有个青花瓷瓶哪去了?以为我是瓜娃子哈,想独吞……”喜凤的话越骂越难听。

老爷子平日里爱捣鼓些古玩,却都是赝品。倒是有个青花瓷瓶货真价实。分家时老爷子曾给兄弟俩看过,以后便再没见拿出来。这喜凤记性真好。

看来轻易是过不了喜凤这一关的。

早晨,冯老大拿出青花瓷瓶,喜凤一把抢过,狠劲一摔,青花瓷瓶摔碎的同时,冯老大的心也彻底碎了。

老爷子不糊涂,料事如神哪!冯老大翻出纸箱子底下压着的古玩捐献纪念证,再次泪流满面。

犯不着为那块仿制品伤心。

冯老大全家搬出了冯家大院。

 

   

郝美丽咋个看都跟美丽不沾边。偏偏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这让她从上幼儿园就尝够了白眼的滋味。钵钵脸冬瓜腰,牙齿还是地包天,郝美丽走到哪都有人叫“砣砣女”。

郝美丽上高中时喜欢上了班上一个叫阿进的男生。阿进家住农村,长得黄皮寡瘦。郝美丽看上他一是觉得他可怜,便经常送他一些文具,还偷偷为他交过资料费;郝美丽看上阿进还因为他老实本份,不会太在意自己的形象。郝美丽打算这辈子就是倒贴钱也要抓住阿进不放。

高中毕业,郝美丽上了重本线,却连个专科都没走成。形象不过关。阿进却考上了外地一所名牌大学。

在父亲的四处奔走下,郝美丽上了本地的卫校学护理。

郝美丽没能抓住阿进。一学期结束,阿进脱胎换骨似的,举手投足都是“准教授”的样子。与阿进走一块,郝美丽连头都不敢抬。郝美丽一个假期就没再出过门。

开校了,郝美丽却出走了,没留一句话。郝家乱成一团,报了案,登了寻人启事,差点倾家荡产。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郝美丽音讯杳无。郝家又添了个男孩,有模有样招人爱。

一晃五年过去了。中秋节,郝家正吃团圆饭。

一打扮入时的窈窕淑女突然笑意盈盈出现在客厅门口。“神仙姐姐”,小宝贝眼尖。郝父一看,果真像时下正热播的电视剧《天龙八部》中的王语焉。

“小姐,走错门了。”

“爸,我是美丽呀!”

“啥,美丽?你开国际玩笑哈!我们美丽咋变成了这样?”

郝父越看越糊涂。这女子鸭蛋脸,双眼皮,高鼻梁,尖下巴,高挑身材斜溜肩,标准的古典美人一个。模看竖看正看侧看咋个都跟女儿扯不上。

“你看这个。”女子递过两张照片。一张是过去的郝美丽,丑陋不堪;一张是眼前的女郎,光彩照人。照片背面标着同一个名字:郝美丽。下边是某整形医院的地址。

郝美丽离家几年后风光回家的消息迅速传遍小镇的每个角落。

郝美丽成了大忙人。上电视,拍广告,做模特……郝美丽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轿车,还雇了经济人和贴身保镖。郝美丽的身价已涨到几百万,周围不少帅哥俊男向她献殷勤。可郝美丽高傲得像公主。她心中装着一个埋藏了七年的秘密。

郝美丽盛装之下敲开了阿进的门。

郝美丽看见一个黄脸婆正抱着孩子。那黄脸婆丑极了,真是惨不忍睹啊!郝美丽像是看见了自己的过去。

“小姐,你敲错门了吧!”阿进一脸疲惫。

郝美丽下楼时腿灌了铅似的沉重。

“爸,阿进咋找个恁丑的女人做老婆呢?”

“唉,这阿进也够痴情的,你走后他写了几十封信来都替你攒着呢!他结婚时我们都去了,说是找个老婆也要像你一样才对得住你过去对他的好。”

郝美丽只觉天旋地转。

远处不知哪家的录音机在放《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赵传的声音高亢而嘹亮,像是对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忠告。

 

   

车站其实就是个敞放的坝子,停着几辆公共汽车。

车站不远处有个站牌,标着起点到终点,终点到起点。

车站简陋得太不像样,连个遮阳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可这丝毫不影响车站的客流量。

车站附近有片空地摆了好多摊,书摊、磁带摊、小吃摊……一到早上就忙个不停。卖磁带的每天天不亮就把音响开起,恨不能让全世界的人都来陪他做生意。卖小吃的更是三、四点钟就奏起锅碗瓢盆交响曲,蜂窝煤烟子窜到楼上的住家户,熏得人又流眼泪又擦鼻涕。

我就住在车站的居民楼上。我每天对着下面刺耳的汽笛声和买卖东西的讨价还价声只有苦笑的份儿。

我躲在自家的书房里耳朵塞满了棉花,还是要被刺鼻的油烟味和偶尔的争吵声打断思路。

我的眼前几次浮现出的佝偻的身影让我实在力不从心了。

离车站20米远处不知啥时多了个烟摊。守摊的是位中年人。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烈日当头,那个烟摊都在,像是车站一面不倒的红旗。夏天一把伞,冬天一围帆布,烟摊成了等车人的避风港。

久而久之,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都叫烟摊的主人“烟摊儿”。

我注意到烟摊是因为那个位置靠了棵大榕树。大树下面好乘凉嘛。我心就想,这烟摊儿还真有眼力,挺会选地方的,占尽了地利人和的便宜。

我留心到烟摊儿总喜欢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我就在心里嘀咕,这卖烟的还想当作家或画家么?

烟摊儿的生意好极了。每天烟摊前排成了长队。偶尔路过烟摊,就能听人夸烟摊儿的烟好,无假货,买烟摊儿的放心,放一百个心。

一次,一个顾客急匆匆跑来退货,手上的红塔山已经拆了封,硬说是在烟摊儿这里买的。烟摊儿先是皱了一下眉头,旋即抽出一支,嗅了嗅,什么也没说就给换了。我那天放学恰好路过,周围说啥的都有。第二天,同样的时候,远远地就见烟摊前围了个水泄不通。又是那个顾客,依然拿了条红塔山。看来烟摊儿遇上难缠客了。谁知,那顾客竟然一脸歉意地说:“真是对不起,瞧我这记性,在车站东边买的烟,跑你这西边换来了。”烟摊儿一语惊人:“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的烟全部作了记号。”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掌声。

天下居然还有这样心胸宽广的人。于是我一放学就去跟烟摊儿摆龙门阵。

烟摊儿在肉联厂当了20年会计,厂子说垮就垮了。烟摊儿坐惯了办公室,回到家就唉声叹气,话都懒得说,整天睡大觉。还是老婆一语点醒梦中人:“真金不怕火炼,堂堂本科生还愁找不到饭吃?”烟摊儿是“文革”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脑子灵光得很。可谁也没想到,烟摊儿居然摆了烟摊摊。

那天,老天爷一点预兆都没有竟下起了大雨。周围的摊子都收了,只有烟摊儿扯起了帆布。烟摊儿把烟用干布遮好,又小心地压了个重物。那天的雨真大呀!烟摊在雨中格外孤独。那时我正在窗前写作业。我又看见烟摊儿开始写写画画了。我想给他送件加冷的衣服,可我下楼时才发现楼道已被躲雨的人堵住出不去了。

第二天,我第一次发现烟摊的位置是空的。一周过去了,烟摊儿没有露面。一个月过去了,烟摊儿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

烟摊儿不会再来了。烟摊儿已经被镇上的某企业聘为顾问。老板就是曾经调错烟的那位顾客。据说,下大雨那天老板正好也在楼道里。

 

醉话可信可不信

这天,赌徒和酒鬼在街口的拐角处又相遇了。赌徒瞪着血红的眼睛,酒鬼跌跌撞撞像个散了骨架的幽魂。

赌徒又熬了个通宵。已经输好几个月了,可赌徒丝毫没有收手之意。输了走人,那是傻瓜才干的事。于是,赌徒就不分昼夜在赌桌上奋战,全然忘了还有家。赌徒已好几天没回家了。赌乏了,就倒在赌场的沙发上困一觉,醒来又继续酣战。赌徒一旦输上几场就要加大赌注,然后大把大把钱就进了别人的口袋。

赌徒碰见酒鬼时刚刚输得精光,心中郁闷,见到酒鬼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走,醉酒去!”酒鬼才从尖叫酒吧出来,脑子也不清醒,说话舌头都打结。但酒鬼毕竟是酒鬼,“酒”字才入耳膜,酒鬼就来了精神。

两人搀扶着就在路边的“冷啖杯”坐下来。要了碟花生米,一箱啤酒,嫌杯子小喝不过瘾,两人干脆口对着瓶子喝。

赌徒喝着喝着,话就多起来:“兄弟,还是你好啊!还有闲钱买醉,我这辈子的帐,啥时还得清哟!”

酒鬼醉得不行,心却明白得很:“钟酒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喝!”

赌徒上次遇见酒鬼时是在情人咖啡厅。那时赌徒还是赌桌上的“神眼”,骰子一丢,一看一个准。赌徒的口袋里随时钞票一大把。赌徒曾有一夜赢过五万元的记录。为庆祝成功,赌徒特地带老婆到咖啡厅来享受都市白领的小资情调。赌徒还设想了未来的蓝图,再赢几十万就收手,去乡村建栋别墅,然后和父母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酒鬼那天也挽了个漂亮迷人的女子,就坐在赌徒对面。那女子身姿曼妙动人,莲步轻移,赌徒忍不住就多看了一眼。这一看不打紧,赌徒差点叫出声来。小子艳福不浅!那不是张夫人吗?前不久在商场碰见张书记与那女子搂着走,张书记大腹便便,她总是别扭往外挣。自己看张夫人恁年轻还不敢叫,可才叫出口,张书记脸色特难看,张夫人的脸红到了脖子根。

张夫人坐下的那刻往赌徒这边也瞟了一眼,并矜持地点了一下头,看来她也认出了赌徒。

趁张夫人去盥洗间的当口,赌徒走到酒鬼桌边,悄悄说了句什么,酒鬼脸色煞白。

赌徒哪里知道,那女子是酒鬼青梅竹马的女友。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一同上学又一同打工,从幼儿园算起都相好18年了。那天是两人共同的生日。亲戚朋友都说他俩是天下绝配。

酒鬼离开情人咖啡厅后就成了酒鬼。

酒鬼又喝了五瓶,喝得高了,酒鬼却流起了眼泪:“兄弟,你嘛……还只输……点钱嘛,我呢……输……输的是感情哪!”

赌徒也喝得恍兮惚兮:“有钱就能买……买感情……我老婆……原先的老公是个……酒鬼……我有钱……她贴好紧……如今一屁股烂帐……”

良久,赌徒又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唉!这钱原本跟……跟感情连在一起哈!”

 

娘啊,娘

娘是世界上最累的人了,小文搁下电话的那一刻,这个念头再次强烈地不容置疑地从脑海里冒出来。

娘都快六十了,可就是闲不住。别人都安享晚年了,她还有操不完的心。小文记忆的闸门一下子打开,无数往事顿时涌现。

先是女儿高中升大学时,是她替女儿选的专业;再是女儿毕业了。是她帮着不知托哪门子关系才联系上的单位;后来,女儿到了该找对象的年龄,又是她走马灯似的挑,总算按她的标准挑了个女婿,安了一个家,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小文对娘挑的女婿说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这对于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耻辱。在小文心情郁闷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想到某个名人的句子“是母亲在娶媳妇,而不是我在娶妻子”,那种无奈让小文多次萌发离家出走的念头。

可小文很孝顺。娘看中的是男方殷实的家底和薪水颇丰的工作。娘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趁年轻,一定要挑个端金饭碗的,一辈子才吃穿不愁。娘是穷怕了,跟着当农民的父亲吃了不少苦。想到娘的艰辛,小文也就释然了。

小文早在大学时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那个小白脸是小文同系不同级的老乡,农忙季节来小文家帮忙收麦子时,娘像盘问犯人似的把别个祖宗八代查了个遍,第二天,男生就对小文说抱歉了。小文伤心欲绝,含着泪一定要小白脸给个说法,小白脸一脸沮丧和无奈,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有其母必有其女。

小文和小白脸分手后,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娘的身上。

小文先是赌气一个月没跟娘说话,母女俩的冷战一直持续到小文工作后。小文有时静下来想想,娘也怪可怜的。父亲过世得早,自己读大学没有学费,刚上初中的弟弟主动辍学在家帮娘干农活才将她供出来,哪有不听娘的话的道理?于是,小文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匆匆托付给一个毫无感觉的男人,一大半的原因还是来自内心的“负债”,小文一直认为是自己亏欠了娘和弟弟,所以,找个有钱的靠山可以一举几得。

果然,小文的弟弟很快在老公的牵线搭桥下进了城里一家公司当保安,很快,弟弟就耍了个模样周正的女子,这在小文老家的农村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换亲”在当地可是盛行的很,一个村子几十个光棍简直太普遍了。小文看着弟弟成了家也就心安了一大半,剩下的就是解决娘的问题了。

最近,小文感到特别心烦。娘仍然一个人住在老家的老式住宅里,小文和弟弟都劝她搬到城市来住,可娘就是不答应,理由一箩筐,说什么舍不得乡里乡亲啦,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啦,不习惯城里人一进门就换拖鞋啦……小文劝了几次也就不再劝了。但又不放心娘一个人在那老宅里,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对得起死去的父亲?于是,小文就和弟弟商量给她安了电话,让她有啥事就打电话,还告诉娘说打电话不要钱。小文知道,娘是出了名的俭省,若是跟她说打电话要钱,那电话不成了摆设了?

果然,安好电话的当天,娘就打电话过来了,先是叮嘱她晚上要关好门窗,接着就摆院子里某天大白天遭了贼,李家丢了鸡鹅张家偷了粪桶,也不晓得她哪来那么多龙门阵,就那样漫无边际地摆,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小文当时心疼死了。这消费的可都是钱呀!也难怪,小文住的城市虽然距离娘家并不远,但却是属于另一座城市管,电话算是长途。每天晚上七八点钟,娘就会打电话来,总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叮嘱,小文觉得耳朵都起茧巴了。多数时候是小文当听众,有时实在烦了,小文就喊女儿来跟外婆说话,女儿才上小学,半懂事不懂事的,祖孙俩在一起煲电话粥,更是让小文哭笑不得,可能是娘的耳朵背了,女儿有时对着话筒声嘶力竭地吼,那边才有反应。小文真是后悔死了,悔不该跟娘说是免费电话。

得想个法子阻止这种无谓的浪费。

可找个什么法子才能让娘看不出破绽呢?小文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弟弟。弟弟想了想,胸有成竹地说,有办法。

第二天,果然,小文家的电话便没有再响。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一个星期,电话都没反应,没有电话骚扰的日子可真好,小文总算过了几天安静生活。

又过了些日子,小文却不太习惯了,没有听到那熟悉的电话铃响,心里空荡荡的。终于,那天,小文拨通了老家的电话,小文听到了电话那端娘急切的声音:“电话停止免费了,我还是赶车到你屋头说话吧,车费更便宜。”

那一刻,小文感觉娘的声音格外苍老。

搁下电话,小文已是泪流满面。

 

美丽,跟年龄无关

刘幺妹还差几天就满三十了。“男不做三,女不做四”,这是家乡的风俗。自然,三十岁这道坎该如何迈过,可就得看老公咋样操持了。女人嘛,结了婚后就没啥盼的了,对于自己的生日还是满在乎的。

幺妹已是三岁孩子的母亲。眼看生日临近,老公早早地就张罗着把请贴发出去了。幺妹却恁是高兴不起来。

幺妹是家中独女,上有三个哥哥,父母年过花甲才喜得千金,自是视她为掌上明珠,连大哥的女儿都大她两个月。一家人跟前跟后地叫着“幺妹”,邻里乡亲也都跟着“幺妹”“幺妹”地叫。

这一叫就叫了三十年。幺妹从来没想过这种叫法会在某天有所改变。其实,幺妹也不是没想过自己七老八十时若是还被人唤做“幺妹”那该是怎样的难为情,可幺妹心底深处压根就喜欢别个一辈子那么“幺妹”“幺妹”地叫。

世上根本不存在假设。更没想到的是,幺妹担心的那一天会提前来到。

星期天,幺妹去市场买菜,还没站稳脚跟,有几个大娘模样的人就吆喝起来:“大娘,要芹菜不?降血脂的。”“大姐,来点冬瓜嘛,美容减肥的。”幺妹前后左右看看,并无其他人,才意识到是在招呼她呢!那都是上了年纪少说也有四十岁的农村妇女,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简直目不忍睹。可是,……幺妹全然没了买菜的心情,胡乱挑了些就回家了。

幺妹不明白,自己啥时就成了大娘了。

回到家,幺妹像害了一场大病。自己才三十岁呢!躺在床上,幺妹空洞的眼神望着天花板,莫非自己真的老了?

也是凑巧得很,在幺妹心情糟糕透顶的时候,突然大学同学打来电话说准备在五一黄金周举行同城约会。同学还神秘地叮嘱她一定要去,否则会遗憾终身。幺妹当时本想拒绝的,可因了那个悬念,便不置可否地答应到时再说。想到十年不曾谋面的同学即将聚会,幺妹还是有些激动。可老公的一句话让幺妹刚点燃的激情迅速淹没下去。老公说,同学会,那是富人的聚会,都三十岁的女人了,还跟个十八岁的少女似的。老公的话只有半截,可不知咋的,幺妹的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同学中漂亮的嫁了大款,能干的当了老板,聪明的抓住了机会,资质最平凡的也成了局长夫人。只有自己,在父母的包办下嫁了个当技术工人的老公,挣弯了腰才爬上今天的主任位置,一没经济基础,二没社会地位,弄得自个咋都找不到在娘家做公主的感觉。

幺妹想,要是自己跟了大学的初恋情人,现在就是院长夫人了。幺妹越想越郁闷,肠子都悔青了。

同学会自然没有去成。据说幺妹的初恋情人一直在打听她的近况。整个聚会开得不欢而散。同学开玩笑说,主角没到场,戏唱不起,幺妹你也太让别个伤心了。你不知道,他喝了好多酒,醉话都在喊你的名字。幺妹便庆幸自己没去,还是把最美的印象留做纪念吧。距离产生美。

幺妹心理强迫自己轻松点,可再上班时就蔫蔫的,像霜打过的茄子,脸上始终挂不住微笑。

生日一天天临近……

这天,幺妹钥匙忘在家了,去老公办公室找他,走到门口时听里面正议论得热闹,幺妹进去后议论就打住了,他们个个表情复杂地看着她。有个平常很熟的姐妹还过来摸了摸她的脸,说,姐子皮肤蛮好的,只是黯淡了些。这句话可真害苦了幺妹,想象当时的场景,似乎还跟什么“秦湘莲”有关,莫非……幺妹整个下午都神经疲惫。满脑子都是老公和某骚狐狸的影子。幺妹还突然回想起两人平日里开玩笑时老公曾说凡男人皆好色的话。看来,老公还真的有贼心也有贼胆啊。

晚上到家,老公已在卫生间洗漱了,幺妹却倒头就睡。“幺妹,来洗鸳鸯浴。”老公的声音里充满了柔情。幺妹却恨得咬牙切齿。好你个陈世美,心怀鬼胎不是?想用糖衣炮弹来轰我,以为我是十八岁的小姑娘?幺妹撒起泼来那才叫疯狂,又撕又扯又踢又咬,手脚并用,把个男人折腾成了一瘫肉泥。

幺妹也闹累了。闹累了的幺妹又开始发连环炮弹,一个接一个。“你说,我哪点对不住你?我是不是老了?丑了?让你看不顺眼了?……?”

好歹弄清了原委,老公哭笑不得,“我的傻老婆也,恁没自信哟!你才三十岁嘛,人生才走了三分之一的里程。你是得了年龄恐惧症了。送你一句话——没有皱纹的老祖母是可怕的。……”

幺妹若有所思。

生日那天,幺妹格外光鲜。幺妹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那是老公办公室的姐妹送的,一套化妆品,牌子上赫然写着:情相连。

 

世上最浪漫的事

爱情女神向凡间所有立志成家的男子发出疑问:世上最浪漫的事是什么?过了这关方能拿到爱情门票。回答允许虚构,但一定得发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有五个急于成家的人冥思苦想了整整一年,最后相约到爱情女神那里却叩爱情之门。

银行家拿着用百元大钞折叠成的皇冠来到女神下榻的榕树宾馆前,说:“我认为,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把这顶价值百万的皇冠戴到主人头上。我要用金钱为她构筑甜蜜而温馨的爱巢。”

艺术大师手捧珍贵的《蒙娜丽莎》名画,朗声说:“我想,最浪漫的事就是带上心爱的女人去浪漫之都巴黎,住最豪华的总统套房,享受最高级的贵族待遇,穿风情万种的巴黎时装,喷洒名满天下的香水,然后在霓虹闪烁的街头看赛车度过狂欢之夜……”

文学家还未等艺术大师说完,急不可待地插了话:“我考证了很久,终于得出结论。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邂逅一位丁香般结着愁怨的姑娘,两人坐在吧台前喝着鸡尾酒,眼神在小夜曲中迷离飘忽,对视的刹那能碰出火花更好。男人嘛,最好有两朵玫瑰,既有红玫瑰的激情,又有白玫瑰的圣洁,三人相处互不干扰,岂不美满哉!”

“你那是博爱主义,不可以的。”空想家拿着胀鼓鼓的气球,激动得又比又划,“最浪漫的事么,依我看,当然是去海边度蜜月啦!住进海滨别墅,最好是西欧风情的,感受大海宽广的胸怀,呼吸大海的气息,偶尔在海上冲浪,或去海底世界看看珊瑚礁。在大海的怀抱中畅游该是何等惬意呀!当然,若是她愿意去月宫,我也陪她,哪怕上刀山下火海呢?”

“别吹了吧!你那全是空想?”历史学家穿着上世纪三十年代流行的中式长衫,悠悠地走来,“最浪漫的么,莫过于梁山伯与祝英台吧?生不能同床,死不能同穴,双双化为蝴蝶也要比翼双飞。牛郎与织女也够浪漫吧?隔着天河相望,距离产生美嘛,小别胜新婚。说点近的,马克思与燕妮,孙中山与宋庆龄,现代的翁杨之恋更是21世纪浪漫之最。我希望……”

五个急于成家的男子都表明了心迹。爱情女神该把大门的钥匙交到谁的手里呢?

银行家急切地望着爱情女神,希望抓住幸福。

爱情女神走到他的面前,说:“金钱维系的爱情是最不牢固的,你还是寻找另外的答案吧!”银行家满面愁容。

艺术家正闭着眼祈祷,爱情女神深吸了一口气,说:“仅有享受是不够的,否则就像这空气,只吸不呼出,人要窒息。”

爱情女神随手又从树上折了根枝条,对沉思的文学家说:“轻佻是对爱情最大的伤害。瞧这树枝,本来好好的长着,被人折断了,总是会留下损伤的印痕。更何况人呢?”文学家羞惭地低下了头。

空想家捏破了气球,长长地叹息道:“唉,纸上谈兵的爱情是禁不住时间的考验的。”

爱情女神张了张口,欲言又止。历史学家率先说道:“我明白了,爱一个人,陪她慢慢变老,无论她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她苍老还是丑陋,都一如既往地在背后支持她、呵护她,这才是最浪漫的。”

爱情女神发出会心的微笑:“其实,浪漫无处不在,你们看。”循着爱情女神手指的方向,大家看到了一幅永恒的图画:

远处,山岗上。泥泞小道尽头。一对老夫妻,花百的头发在雨后的阳光下格外刺眼。两人相扶相携,佝偻前行,每迈一步都那么吃力,却又那么坚定地走下去,走下去……老伴的便携式收音机里还隐隐约约传来那首经典歌谣“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红尘永相随……”

 

书呆子自然不是呆子,只是由于过份痴迷于读书,才有了这样的头衔。吴用就是一个书呆子。

吴用大学时,独来独往,寝室里的人都去跳舞上网了,他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研究《圣经》。平日里喜欢戴个耳机,口中念念有词,伴以摇头晃脑,瘦骨伶仃的身体在宽袍长袖里晃荡,让人很容易联想起几百年前的老夫子。

毕业后,吴用分到一所中学教政治。吴用本来学的中文,去那所学校报到时中文教师正饱和。幸好中文系是个万精油,哪里需要哪里抹。于是,彭晓被安排在团委,顺带上初中思想品德课。吴用觉得自己真是牛刀杀鸡,不过那念头转眼就消失了。反正从小就喜欢法律,这政治与法律多少也扯得拢。渐渐地,时间一长,“专业不对口”几乎忽略不计了,后来,吴用甚至觉得自己天生就是教政治的。

吴用当了两个班的班主任。班上学生大多来自农村,为了让所有学生都能通过学习改变命运,吴用希望能通过教育来改变他们的人生。吴用的事业心责任感一时在全校树起了典型。然而很快,吴用做的一件事激起了全校教师的不满。吴用不忍心收补课费,并明确表示要义务服务。跟他班上课的老师起初只是觉得他性子直,脾气犟,年轻不懂事。可见他恁般强硬,老师们不买帐了,私下里拆他的台。吴用成了众矢之的。

吴用没能当完一届班主任。于是吴用想改变环境,唯一的出路就是考研。苦熬了两年后,吴用考上了一所法律院校。

研究生毕业后,吴用顺利进了高校。一片坦途就在眼前。机遇女神又再次光顾:某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面向全国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吴用权衡再三后去应聘,当即签下年薪10万的合同。然而,吴用在集团里呆了一个星期就辞职了。频繁的社交,令人头痛的案子,不分昼夜的暗访与笔录……吴用在高校里获得的可怜的社会经验根本派不上用场。辞职那天,集团老总语重心长地说:“你还是更适合在象牙塔里做学问。”

吴用感激地笑笑。那已经是别人对他最中肯最委婉的评价了。

再过两年,吴用就满四十了。仍然独身一人。朋友都劝他早日成家,男人嘛,还是要有家有业才完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是极不负责任的。

“十·一”举行的同学会,吴用也去了。生活上没见他有改善的迹象,仍然是一副学生打扮:运动鞋加劣质休闲装,哪像神圣的高校教师,倒更像落魄的农民工。同学们都议论,这研究生读到这种田地又有啥用?著书立说么,鼠标一点,随便下载;做科研课题么,那可是要大笔经费的。读书究竟为了什么?最后大家一致得出结论:读书为了改变命运呗!提高地位,提高生活质量!

吴用说了一句话让所有同学都将终身难忘:你们读书是为自己,我读书是为了父母。

看大家不解的样子,吴用又补充道:这绝对不一样的。我父母就喜欢我读书。明年我还准备去读博,五年制的。

 

都是同学会惹的祸

自从开完同学会回来后,张三像变了个人,整日萎靡不振。也难怪,这段时间晦气事接踵而至让张三应接不暇。

先是夫人创根问底,苦口婆心开导张三要老实交代有没有跟昔日同窗女友亲密接触,并且引经据典说陈世美对秦香莲始乱终弃落得可悲下场那可是前车之鉴。几个回合下来张三被折磨得差点神经衰弱。

接着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张三有嘴说不清。

那日,半夜时分。张三与夫人正在床上缠绵。突然电话铃响了。夫人动作敏捷抢过话筒,连“喂”了几声对方都无应答。张三接过来,问“你找谁?我是张三。”对方压低了声音,像是得了重感冒,一句“对不起”后就挂了机。张三听出来那是个女声。

张三感觉蹊跷,会不会是打错了,可分明对方是欲言又止。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夫人在盥洗间,张三躺在床上看杂声。突然一篇文章吸引了张三的眼球。“午夜凶铃”四个字像四把匕首直刺心脏。文章内容大致是讲犯罪份子发明了新的作案手段,先用打电话试探的方式探得家中人员虚实,再伺机下手。看得张三冷汗直冒。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莫非?张三打了个激灵。身正不怕影子斜,正义感要战胜邪恶的,给自己壮了胆后,张三提起了电话,用严肃而富有力量的口吻问道:“你找哪个?”也许对方还没有碰到过类似的通话人,竟带了颤音说:“麻烦您,找找张三。”“你是?”“我是美美啊!老同学,麻烦你借我五千块钱。”“五千?那么多呀!”张三感觉虚脱了一般,这女人狮子大开口,知道挣钱的艰辛吗?借五千像借五元一样说得轻巧。女人像懂了张三心思似的,赶紧补充:“老同学,我保证下个月底就还你,只是临时应急。”

张三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女同学原来根本不曾交往过。虽然同一年级,可底细?再说十多年过去了,纯真的年代如黄鹤不复返。谁知道……女同学还在一个劲地解释借钱的原因。张三的大脑却在飞速转动。

“老同学,我跟同寝室的人都借过了。她们都有难处。有的才买了新房要装修,有的买了房要还贷,还有的……我就不举例了。想到你开了家公司,手头要活动些,所以……”张三想别个话都说到这步田地了自己再不借就真不是男人了。于是,张三咬了咬牙说:“同学,真是不好意思,大家都正处于创业阶段,哪有积蓄呀。要求,我想办法去同事那里借借。”“那就太麻烦偿了。”对方说。

电话搁下后,张三寻思上哪去弄这五千块钱。

“你又借钱给谁啊?”不知啥时夫人已站在床头,一脸怒容。八成刚才的对话被夫人偷听了去。

“你旧情人找你呀?上辈子欠她好多哇?还帮她借。做了你十多年老婆,没见你恁上心过。”张三无法跟夫人解释,越解释越是屎糊墙。妻子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张三也气恼。悔不该参加那个同学会。上次回母校,为了那点面子,张三租了一套皮尔卡丹,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是公司老总。只有自个知道那皮包公司是干的啥活儿。谁曾想一时的吹嘘竟然让老同学信以为真还找上门了。张三悔得肠子都发青了。

干脆跟老同学挑明了吧?可今后咋做人呢?转念又一想差点连家都拆散了,自酿的苦酒自己赏。张三豁出去了。

张三拨通了女同学的电话。说了自己真实的现状。女同学哈哈大笑,说:“张三,你要是永远放得下面子,那你可是一支潜力股。算我妹子没看错人。去娘家把她接回来吧!”

 

   

阿秀接到要开同学会的消息,兴奋得几宿睡不着觉。阿秀本来想瞒着丈夫去参加的,又怕事后带来更多麻烦。阿秀瞒的原因很简单,大学时曾跟班上的同学谈过两年恋爱,最终由于分隔两地无法走到一起。阿秀认定这是自己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上天安排的命运不可逆转。庆幸的是阿秀遇到了一位善解人意的丈夫。阿秀曾经开玩笑似地说起自己当初的恋情,当时还是男朋友的丈夫大度地一笑而过,并且说他也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咱们扯平了!人生中的小插曲而已。”丈夫的话犹在耳旁。

下班回到家,阿秀特意烧了好菜,买了丈夫最爱吃的老婆饼,饭桌上,阿秀说:“我们要开同学会,我去不去啊?”“去,干嘛不去?十年了,看看母校的变化,去外面走走,学点别人的新理念回来。”丈夫的开明让阿秀心理特别舒服。

晚上,阿秀不由自主就失起眠来。接连好几个晚上都做梦。梦中还是大学时候的情景。自然也梦到了旧日恋人,奇怪的是只见到他的背影,始终见不到脸。这让阿秀白天老是心神不宁。难道自己的情感亮了红灯?不会的。丈夫那般优秀,年轻有为,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正是时下小女生追求的偶像。儿子虎头虎脑,更是人见人爱。三口之家别提有多幸福!莫非他过得不如意,托梦有所暗示?阿秀文科出身,极相信第六感官之说。不会吧?想当初他是何等豪情万丈,为了追求自己的事业不惜放弃了爱情。阿秀在脑海里无数次地勾勒他的生活现状,一会儿是飞黄腾达,一会儿是潦倒穷困。阿秀的大脑被折磨得疲惫不堪。

同学会是在“十·一”黄金周举行的,四面八方来的同学真不少。她没有看到那张刻骨铭心的脸。在与同学的交流中,她才得知,他果然生活得很不如意。先是单位不景气,个性又固执,人际关系没搞好,差点下岗,不幸又得了怪病,花了家里所有积蓄。娶了个贤惠女子,过着平常人家再平常不过的日子。他现在最大的爱好就是搓麻将,“过一天算一天”成了他的口头禅。

她是第一个告别离开的。回到家,像害了一场大病。丈夫心痛地说:“咋的,开个同学会,比上班还累呀!早知如此,真不该让你去。”她一听,眼泪竟扑簌簌地下落:“你咋不阻止我呢?你真不该让我去的……”

 

久违的笑容

自从男人把那句憋得都有些馊味了的话吞吞吐吐地说了后,女人就几乎没再笑过。紧锁的眉宇下一双忧郁的眼睛让人看着就起怜意。

男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总,钞票大把大把的赚,久而久之自然就财大气粗起来。男人近来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要那破工作干啥?我养得活你娘俩!最初听那话,女人只觉满心幸福,认为那是丈夫太爱自己,男人嘛,说点大话,口无避拦是可以理解的,可听得久了,丈夫几乎随时挂在嘴边,心血来潮就唠叨大半天。这就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了。

女人很热爱自己的工作。师范毕业后就分到这所重点学校。压力挺大的。因为当班主任,每天都得坐班,几乎吃住都在学校。不满三岁的儿子就寄放在托儿所,每天得赶早。而学校离家有好几十里路,坐公交车得一个小时。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是件奢侈的事。他累了,回到家,倒下就想睡;她赶了半天车,到家时已是骨头眼散了架似的,哪还有闲心做饭?只好长期吃馆子。

丈夫最初还能开开玩笑解解嘲,渐渐地就发起牢骚了,说什么馆子不卫生,长此以往缺营养之类。

有了第一次争吵,就有第二次,次数越来越多,战争也跟着升级了。由小吵小闹甚至到了大动干戈的地步。

那一次,他彻底伤透了心。儿子从托儿所回来后患上了重感冒,半夜高烧不退,输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液,差点就烧成了肺癌。两个人都心焦火燎地站在儿子床前。钱花了是小事,可他因为上班打不起精神,白白地错失了一单大生意,而她却要把拉下的课补上,那几天真是恶补啊,一天下来腰都站酸了。

回到家,依然是冷锅冷灶。丈夫终于咆哮了,像只暴怒的狮子,最后,丈夫说,你权衡一下吧,是儿子重要还是你的学生重要?是这个家重要,还是你的事业更重要?她泪如泉涌。

儿子是丈夫的根。丈夫三代单传,到儿子这辈,真不敢再出什么差错,想当初,因为身体差,为保这个孩子,自己是何等小心翼翼呀!光卧床就三个月。她心里的天平,明显偏向了儿子和家庭。女人嘛,没有了家,就没有了支持,就塌了起码半个天空。事业是属于男人的!

女人痛下决心离开了心爱的学生,回到家充当起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女人每天把家务收拾得井井有条,男人回来可以吃上可心的热汤热菜,可女人却日渐憔悴。男人就提议说有空上上美容院嘛,再天生丽质的女人还是要靠修饰的,男人说那话有一掷千金的豪气!女人想想也对,是该上美容院的年纪了!把他收拾得跟个嫩芽似的,自己却成了黄脸婆。可女人走到美容院门口时就犹豫了。她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班上那个贫困生。有次在街头碰见他打饭,还以为他是嫌学校伙食不好,原来是学校不单卖米饭。饭不要钱,菜钱却出不起!只好在外边打饭下咸菜,将就一顿算一顿。

当时她鼻子就酸了。女人把男人给美容的钱都存到了储钱罐里,全部捐给了学生。

女人的脸上多了皱纹,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也开始出现缕缕银丝了。男人给的钱就更多,可美容似乎对女人并不奏效。男人百思不得其解。为此还去咨询了美容顾问。

又一个教师节来了。女人从头晚上就开始接电话,一直接到第二天晚上,全是以前的学生打来的。有的已经工作,有的在读研究生,有的忙着写毕业论文,还有的是刚上大学的新毛头。男人那天刚从公司回来,看着女人一脸灿烂的笑容,女人说话的声音特别温柔动听,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男人看得呆了,仿佛又回到了久远的过去,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也是那爽朗清脆的笑声……

 

     

幺妹被关进小屋已经一个月了。屋里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窗户也被钉死了。

幺妹只能吃饭时见到门缝透进的阳光。饭摆在问口,男人搁下一句“吃”转身就走。晚上男人来睡觉,幺妹护住身子不让碰,男人也不勉强,一个月相安无事。

失去了自由,幺妹后悔得想一头撞死,千不该万不该任性赌气,在家千日好哪!幺妹恨自己太轻信别人。

那个江姨,自己还在她家歇过一夜哩,说好的一起到这座城市打工,咋喝了一杯她冲的橙汁就不省人事呢?然后就关到这屋子里了。

幺妹恨完自己,就开始恨父亲。

父亲偏心眼重男轻女,只晓得给哥找媳妇,从来不替女儿着想。嫂子需辆摩托,父亲二话不说就给买了,可自己半年前就提出要台缝纫机,父亲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恨过父亲,幺妹又恨起母亲来。

母亲咋就那幺软弱嘛,嫁给父亲以后,连大声说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女人作到哪份上真是悲哀!

对了,那个叫焦大的光棍更可恨。又丑又老,黑蛮蛮的,老牛想吃嫩草,太自不量力了。不过,那个年轻的倒还有模有样,斯斯文文的,可人家是高中毕业,咋看得上自己?若真跟他做夫妻还差不多。

也怪,咋就不想家了呢?才来头两天天天想着逃,现在居然不想逃了。那家还是自己的家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是父亲的口头禅。

真想天天听小二摆龙门阵。知道那幺多知识,懂得那幺多道理,还劝他哥放了我。狗日的焦大还说买来的婆娘任人骑任人打。

焦庄真是个鸟不拉屎草不生籽的地方,咋恁穷喔?小二承包了几十亩荒山,说要在五年内把焦庄建成小康村,理想能实现吗?

焦庄的未来怕是看不到了,一旦有机会,自己终究要跑的,跟焦大一辈子也太亏了。

……

幺妹逃走的机会终于来了。

小二那日拉肚子,躺在床上直呻唤。焦大去山上采草药。

幺妹依然被锁在屋里,走前焦大凶巴巴:别想跑,抓住了要抽脚筋的哈。

幺妹吓得脚麻手软。

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喂,快跑,我放你走。”是小二,幺妹愣住了。“快点,我哥回来可就走不成了。”

小二拉起幺妹一口气跑到了山口。

“我知道你想回老家,看你病成那样了。今早多吃点泻药,现在没事了。你别恨我哥,为供我读书,他把娶媳妇的钱都搭进去了。这地方太穷,姑娘都往寨子跑,就只有买平坝女子了。我哥憨直,买你的2000元还是现借的。你走吧,上了公路就是火车站了。

幺妹回了老家,眼前总浮现出小二的影子。

幺妹准备豁出去了。她写了封寄往焦庄的信,也不再担心焦大找上门来。她想关心焦庄的前途,那可是小二的心血呀。

回信是一个月后才到的:“你走后我哥没怪你,只怪自己没福份,他没命地采石头说要再攒钱替我取门好亲,却踩了空摔下山,都瘫痪半个月了……” 幺妹看到了一条血性的汉子。

幺妹迫不及待地踏上北去的列车。焦大是个明白人,他会理解的。幺妹看到了自己和小二的幸福……

 

      

明天就是父亲节了。

一直想为父亲写点什么,可提起笔来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今天,坐在台灯下,我搜肠刮肚,想寻找点关于父亲的故事来。

父亲实在是平凡,平凡得象风吹过干涸的水池不能漾起一丝漪沦。沉默寡言的父亲,木讷而不苟言笑的父亲,留给我的永远是那尊静默得有些可怕的雕像般的身影。

从小到大,从懵懂顽童到年少青春再到而立之年的如今,父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似乎没留下什么可歌可泣的事迹。他总是喜欢一天到晚在田间地里忙个不停,休息时也没啥特别的嗜好,不抽烟不喝酒,更是滴酒不沾,最多看看书报,侍弄一下花草。这些空闲在他看来仿佛也是一种奢侈。我记忆中更多的片段却是他风风火火的背影和满头的白发在夕阳的余辉里格外刺眼格外令人痛心。

父亲是不是少白头我不知道,印象中,他是很早就白了头发,还有些秃顶。我曾经很天真地用自己节省的钱为他买了瓶“乌发宝”,他当时啥也没说,我看到他背着人偷偷抹过两次,头发并没像想象的那样变黑,反而脱落了很多。我问过他效果如何,他总说有用。可直到那次我发现他不停的抠头皮脸上的表情极为痛苦时,他才承认奇痒难忍。我心里特别内疚,后悔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他却笑着安慰我说,个体有差异嘛,我可能是过敏体质。怕我不相信,他又举例说他小时候一到春天就得寻麻疹,甚至十四岁时因为皮肤过敏差点把命给送掉。夜里,想着父亲白天说过的话,我辗转反侧,任由泪水打湿了枕巾。

父亲身上的零件似乎一天天在老化,那个暑假回家,我看他说起话来总不大对劲,嘴巴好似瘪的,一问才知道他的牙齿落光了,不舍得花钱安假牙,牙床都萎缩了。父亲的节省已经变成了吝啬。

父亲确实老了,不仅仅是身体。我老是想,这样一个读过高中且为人师表的知识份子,咋就那么容易受老观念束缚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钱用了可以再找嘛。

父亲走路很有气势,雄赳赳气昂昂,腰不弯背不驼,,像他最喜欢的挺拔的柏杨。父亲曾经自豪地告诉我们“文革”后第一次恢复高考时他若不是眼睛受限,现在就是空军退休了。我为此遗憾过很多回。自那时起我一直对父亲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一年春夏之交,我看《红楼梦》入了迷,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把自己想象成生活中的林妹妹,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加重了我的病情,最终我被迫辍学。我回到了家乡。父亲那段时间没日没夜地开导我,既要上课还要给我寻医抓药,他本就瘦削的脸成了尖尖的三角形,我知道自己走进了死胡同,但我始终不知道如何解脱。母亲也急得生了病,全家人围着我一人转。我只看见父亲步履匆匆,眼神黯淡。父亲奔波于家、医院和学校之间。他明显地憔悴了许多,白头发也似乎更显眼,从来走路都昂首挺胸的父亲也开始显出了老态。

母亲好面子,说啥也不让我上医院,母亲信迷信,她不知从哪里请来了一位跳大神的仙婆,为我化水,捉鬼,闹得不亦乐乎。到最后,仙婆居然说我得了花痴病,要早点找个婆家给我冲喜。于是,母亲忙着给我四处张罗找对象。可我还想继续读大学。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以绝食来抗议母亲的做法。父亲那时也是束手无策。尽管他知道那都是荒谬透顶的做法,但他不能给我以实质性的帮助。我好象感到了世界末日的来临。如果父亲那天没有及时给我心灵的慰藉,我想我会在十年前做出傻事。

清楚地记得父亲从窗逢里递进来的一个陈旧的发黄的笔记本。扉页上是父亲遒劲有力的笔迹,那是《沙家浜》里郭建光的一段唱词:

要学那泰山顶上一青松 ,提拔屹立傲苍穹,八千里风暴吹不倒,九千个雷霆也难轰,烈日喷焰晒不死,严寒霜雪郁郁葱葱。那青松遭磨历劫,逢灾受难,伤痕累累,瘢迹重重,更显得干如铁,枝似铜,倔强峥嵘,崇高品质人称颂。

 今天,我用我的拙笔记下父亲对我的影响,以此来纪念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也许,不久的将来,它会成为我生命中一笔不菲的财富。

 

怀念姨妈

2005年的春天一如既往地早到了,我似乎听到了花开的声音。阳光真好啊!“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一切陈腐的事物在它的翻晒下除残去秽,那些饱尝冬日严寒之苦的生灵们更是望眼欲穿期盼阿波罗的降临。

然而,2004年的冬季显得比往年似乎长了些。记忆的闸门大开,泪水如潮而至——那的确是我生命的冬天。这个冬季,我失去了远在异乡的孤独的姨妈,而她,是我从小便崇拜得五体投地并引以为自豪的人。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姨妈是我的亲人中为数不多的共产党员。

因为姨妈长年在外地工作,所以她的“革命光荣史”都是从母亲那儿获知的。提起姨妈,母亲就有摆不完的龙门阵,言语间充满了对姨妈的赞美和感激之情。从那时起姨妈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甚至有种生不逢时的感觉,常常问自己:要是生在那个特殊年代,会不会也像她一样经得住生死考验?

姨妈13岁就穿上军装干革命了,当过卫生员,通讯员,后来到了文工团,主要在后方慰问演出,也曾跟随大部队上前线,我只晓得我13岁时还在母亲手弯里撒娇哩!那真是穿越生死线哪!那充满硝烟和火药味的战场在母亲激动而夸张的比划下更令人惊心动魄,姨妈的飒爽英姿让我常常想起烈火中涅磐的凤凰。

姨妈退伍后被组织安排到地方煤矿当了监管干部,整天同犯人打交道。听母亲说,最初姨妈是极不情愿的,姨妈的理想是上大学坐办公室当财经干部。然而领导说,一颗红心向着党,一切为人民服务。于是,姨妈决心做党的好女儿。当时经常有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朋友打着各种旗号来说情,想减刑的有,想保外就医的有,想改善劳动环境的有,……与其说是求情,不如说是施压。可姨妈硬是不吃那套,她总是用她特别的方式对待来人,先是出于礼节性的迎接招待,再是强硬地数落“子不教,父之过”之类的道理,让人无地自容,只好灰溜溜走人。当然,姨妈通常都是和蔼可亲的。

姨妈和母亲虽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可她却有“长姐如母”的风范。母亲10岁那年,我姥姥过世,是姨妈从千里之外赶回,料理完后事后将自己的妹妹接到家中一直抚养成人。这恐怕也是母亲日后格外感念姨妈的理由吧。

记忆中姨妈一直都在扶持我们一家。九十年代初我读高中时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当小学教师的父亲每月几十元工资。我甚至买不起复习资料,是姨妈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尽管我跟姨妈见面的次数极为有限,但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个普通共产党员身上时刻闪现的榜样的火花。

在姨妈家住得最久的一个寒假,是大四那年。我正为前途而发愁。两个表哥也将从成人教院毕业。姨妈一生中最失败的可能就是对子女的教育和照顾了,不然表哥们也不至于三十出头了才去拿文凭,甚至连女朋友都没交往。本来按姨妈的党龄和工龄,可以在大城市里分一套干部房的,可姨妈总是让给别人,说什么来日方长,机会还多。结果害得一家四口只能挤在窄窄的蜗居里,两个大小伙子还睡客厅,打地铺,我这个侄女一去,表哥们就只有到邻居家打游击了。

那时我心里是想让姨妈给另找门路以摆脱教书行道,却不料姨妈给我上了足足一个寒假的思想政治课。她从中国的孔子讲到前苏联的苏霍姆林斯基,从东方的严复说到印度的泰戈尔,从陶行知说到叶圣陶……

我终于明白姨妈是怎样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军人成长为拥有国家级会计师资格证的管理干部了。我最终慎重地做出了抉择,并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做人还是做学问,都要像姨妈那样。

2004年的冬季快要结束的时候,母亲突然在电话里说起姨妈,叹息道:“你姨妈真不值得啊!走的那天还穿单位的工作服,一辈子钱也没存到,当的啥子官啊!”

我想,母亲的眼光虽然世俗了些,但说的毕竟是事实,好歹姨妈也是个官嘛!但我又想,要是社会多几个姨妈这样的官,那不真是社会的福气了?

 

刘 老 根

刘老根走出病房两眼呆直,面无表情,医疗诊断书上写得清楚:强迫性妄想症。

刘老根在家人的陪伴下回到了自家小木屋。

虽然刘老根仍时不时癫狂,毕竟清醒多了,他不再胡言乱语,说自己是超级比尔,是全球首富,是玉帝下凡,是穷人救世主。

刘老根一旦狂躁就手提裤脚,跳起八丈高,老子原先有好富哈,三十多了还吃人奶,晓得不,这倒是刘老根记得最清楚的事实。

刘老根很火过一段时期哩!知情人都说,刘老根活该走到这步田地!

好好的石匠不做,偏要养猪,赔了本也就算了嘛,偏又去开厂,啥子钱没赚到,还让人骗了个底朝天,该认命就要认命嘛!认识刘老根的人得知他得了怪病都不无惋惜. 

刘老根最初靠一手精湛的雕功在当地小有名气,人称“刘巧手”。他刻的动植物栩栩如生,石头在他眼里跟面团差不多,刻刀飞舞之处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杰作留下。

如果刘老根安心做个石匠也就罢了。至少现在他安度晚年尽享天伦之乐了。

刘老根天生不安分。

石匠有啥出息,雕虫小技而已。

那年头时兴养猪,养猪户个个肥头大耳,财大气粗。刘老根便一气养了五头大母猪,他算计着按每头猪一年下两窝崽,每窝六头算,两年下来盖一栋二层楼不成问题,然而,刘老根眼睁睁看着钱打了水漂漂,五头母猪不晓得咋个染上了瘟疫,在一个春夏之交的夜晚死光了。

刘老根碰上一算命先生,说他五行缺金。

刘老根死了心,与猪无缘,改行吧!

算命先生又说刘老根是老板的料,阔额宽肩膀大腰圆印堂发紫这紫气东来,东边有家铁厂正无人接手,可以前去一试,五行缺金,天天跟铁打堆,不就不缺了么?刘老根心花怒放。

刘老根铁了心要变废为宝,天天吃住在厂,成天就琢磨那一堆废铁咋个炼成铸钢咋个换成钞票。

一批钢材出炉了,又一批钢材出炉了,刘老根似乎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

一纸质检报告单,所有钢厂全部报废。

刘老根挨整了,那用来炼钢的高炉温度根本达不到标准。

刘老根疯了样四处打听 , 先前承包铁厂的老板早就到南方打工去了,刘老根还听说那老板就是曾经给他算命的先生。

刘老根来回几折腾,老婆满腹怨言,回了娘家,几个儿女终日里黑水冬脸刘老根象霜打的茄子。   

刘老根本想重操旧业,拿起刻刀竟有千斤重了,刘老根老了,手生了,不中用了。

刘老根托远房亲戚在城里找了份事,替某厂看大门,刘老根每日里看那出来进去的货物就眼谗,那可是成捆成捆的钞票啊,刘老根看得久了,眼就发直了,神情木然了,嘴角还流口水了,偶尔刘老根喃喃自语:我不是丘二我是老板。

发现刘老根异常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得出一致结论: 刘老根疯了。

刘老根疯了,怪谁呢?

 

刘瞎子·黄跛子·周扒皮

夏夜,烈日炙烤后的大地如蒸笼久不见凉意,整个空气里弥漫着是躁动的因子。

农家四合院里有株百年黄桷树。枝叶伸展开来,遮得过十米远。一到傍晚,树阴底下就坐满了歇凉的人。老老少少,红男绿女,嘻嘻哈哈,好不热闹。

大伙儿围成一团,龙门阵就开始了。三个主角上场。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院里出了名的“牛皮大王”:刘瞎子、胡子和周扒皮。

刘瞎子其实并不瞎,只是老爱戴副墨镜,加上的确有些近视,便省了正称;胡子两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走路时左脚比右脚长;周扒皮,从来没学过半夜鸡叫却得了如此不雅的诨名,也不知是得罪了何方神圣。

这天一热,大伙儿便想解解闷儿。“刘瞎子,来个素的。”于是,刘瞎子也不推辞,就瞎吹起来。“这黄桷树是乾隆时期我祖父的外祖父的祖父的干儿子的亲家的叔叔种下的,历史久远,历经沧桑。话说乾隆日里万机竟不幸成了秃头,有天从这里经过,啪一声炸雷响过,只见一条金龙就从乾隆头顶撒下朵朵黄桷兰。乾隆头上便立时生出青丝缕缕……

一阵风刮过,吹来阵阵黄桷兰花香。

“哥,来一个浑点的,”小伙们起哄,姑娘们赶紧往屋里躲,小崽子们被婆婆死劲往家拽。“听不得的,有美女蛇在墙根后面看着哪!”又哄又劝。

胡子把背心一脱,打起了光胴胴。“这黄桷树还真有故事。百年成精,千年成仙嘛!我爷爷的二叔就曾看过树精,美得呀……本来爷爷的二叔得了那种病,就是见不得人的那种,说不出口,心里很不痛快。夜里七仙女托梦说七月初七三更时有天女散花能包治百病,到得那天,爷爷的二叔,到这树下来,不见任何风吹,却落下满地的黄桷兰。他便拾起落花泡酒洗全身,没多久,爷爷的二叔周身发热,病根除了……”

“哦,那么神啊!”小伙子们听后嘴巴张成了“O”型。

“编的。莫信哈!”“杂种,拿你爷爷的二叔开涮!”

轮到周扒皮上场了。“我还是说个跟这树有关的吧!这黄桷树以前绝对是个美女,是那种书香门第出身的大家闺秀。黄桷兰,有名有姓的,对不对?说不定就是你们当中哪位姓黄的表妹呢!当然是前世啊!梁山泊与祝英台化作蝴蝶,牛郎织女成了星星,保不准黄美女的魂魄就成了这黄桷树,……”

“有道理!……”人们听得津津有味。

……

若干年后,刘瞎子成了“生发洗发水”的广告形象代言人,天天在荧屏亮相;胡子做了某中草药公司的“推销明星”代理,其传奇经历家喻户晓,并靠着“残疾英雄”的名号赚了不少钱,骗了不少人的眼泪;周扒皮拍了一部电视剧叫《百岁黄桷兰》,改编自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轰动影坛。

只有四合院的人,从来没买过他们的产品,也从不看他们的节目。

 

O的机遇

O是山村小学的一名职员,住在低矮潮湿阴暗的楼梯房里,每天替学校扫厕所,给花草浇浇水。尽管阿O早已跨入大龄青年行列,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阿O对现状很满意。

O想,此生就是一辈子扫厕所也值了。咋过不是过嘛?除了扫厕所需得走段路,几乎整天就守在屋里,冬暖夏凉;花园就在屋门口,水龙头一放自会浇灌,花不了力气,阿O心里说:神仙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O铁了心要扫一辈子厕所。阿O觉得自己选对了行道,当初老爸当书记时完全有权安排自己在传达室收收信之类,可老爸高明,看得远。校长的侄子坐办公室板凳都还没热,一个文件下来,校长退休了,侄子也跟着下岗。坐办公室好歹也得肚里有点货嘛,自己还是个转业兵哪,校长侄子连初中都没毕业。阿O为有个英明的老爸自豪,为自己拥有的铁饭碗对老爸感激涕零。

可很快,阿O的危机就来了。

暑假,全校师生还未返校。阿O看着政教处的大门铁锁依旧,心里乐开了花。可阿O闲了没两天,主任来电话说要把厕所彻底清洗干净,省上要来检查团。末了,主任又强调墙壁尤其要保持洁白,不得留任何斑点。

这可把阿O给难住了。冲洗水道容易,可墙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就不好对付了。叫工人师傅来粉刷不就完了吗?阿O嘀咕了句。主任不高兴了:“你是主任还是我是主任?做假的事我干不来。”

阿O花了三天时间不分昼夜地干,先用刀片刮,后用绒布擦,再用沙纸沙,总算把新印旧痕擦了大半。看着那些每天陪伴自己的亲切的文字,阿O擦不下去了。墙根处有一显眼的地方被人用彩色笔写了大段文字,500字左右。落款是“大雪无痕”,挺诗意的。那文字左念右念都不通,阿O看了好几遍都只是符号而已。阿O想这“大雪无痕”像是人的网名,说不定还是某个貌若天仙的妙龄女子的网名,说不定……阿O兴奋极了。阿O把那些文字一字不漏地抄下来,准备留待日后慢慢研究。

检查团来了后果然最先去了厕所。阿O诚惶诚恐,忐忑不安,只要过了这道关,那可是终生稳保的饭碗啊!主任那天又来电话说,厕所是学校的脸面,干砸了等于砸了学校的牌子。想扫厕所的候着队哩,闲人一抓一大把。

O搁了心事,随了检查团在后面走。主任一路介绍学校的情况。

“咦,咋光的呢?”走前面的进去后一声惊呼。“怪了,真是怪了,明明在这上头的,咋会没了?”一个眼镜说,“前天我还看过那篇文章哩。”……

检查团无功而返。晚上,主任又来电话说千万咬定厕所啥也没有,当个睁眼瞎,否则学校就完了,否则铁饭碗就成泥巴做的了。

O觉得这事非同小可,当即去了招待所。检查团正收拾准备回省城。阿O拿出自己誊抄的文章。“大雪无痕,就是这篇。”眼镜说,“这下证据充足了,我们可以使冤屈的灵魂安息了。”

O不能再扫厕所了。阿O被要进文化局,协助研究厕所文化。

O的大名远扬,学校也沾光。外面传言:扫厕所的觉悟都恁高,学校会没发展前途?

O后来知道,“大雪无痕”是眼镜的网名,眼镜是“黑社会团伙”调查组的成员。那篇文章其实是“黑社会罪恶的揭发材料”。

 

天使与魔鬼的较量

我没了教书的兴趣。我已经不能点燃曾经的热情。我多次想向校长大人提出辞呈,让他放我一马,调出这片净土。然而,校长亲切的笑容一浮现在眼前,我就失去了开口的勇气。可一到夜里,那个噩梦般的镜头又会在脑海里重放。

已是初三毕业前夕,教室里静悄悄的,全班同学都在埋头苦干。过去一上课就沸腾成一锅粥的情形早已不复存在。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直感叹:孺子可教矣!突然,教室里先是“啊呀”一声尖叫,就见一个女生跑出教室,一个男生随即跟了出去,另一个男生却捂着脸蹲到了地上。整个教室像炸了的蜂窝再也无法安静,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这事交到政教处后很快做出了处理:黄二毛严重扰乱课堂秩序,影响恶劣,留校察看一年。

……

又是那个黄二毛。不是他老爹鞍前马后又求又拜的,说啥也不会收下他。他一进来我班才消灭的低差率又居高不下了。黄二毛咋看都像个社会上的阿飞。那头乱蓬蓬的头发黄焦焦的像把枯草,从来没见打理过。这年头说了不负责任的话是要负责的。于是我也不敢随便凭第一印象就认定他是坏小子,就算染染头发又何妨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更不敢无端怀疑黄二毛是营养不良。黄二毛的爹好牛哈,说出来吓你一大跳,十年前别个就是千万富翁了。黄二毛更牛,全班住校生都住集体宿舍,只有他,因为老爹赞助学校修公寓,享受的是贵宾待遇。黄二毛住哪里?保管也让大家跳八丈高,咱校长大人的家里。

天天看黄二毛的头发,越看越不顺眼。我啥法子都试过了,诸如迂回曲折、升东击西,可黄二毛的头发就是不见动静。令我气恼的还在后头,班上又陆续出现了黄毛丫头、绿毛小子、白毛仙姑、红毛道长……卷卷毛也有了。整个教室成了动物汇展厅似的。我惊奇地发现,还有一个本色头发在五彩中格外醒目,那是我的语文科代表。

在班会课上特地表扬了科代表一番,说她是自然美的捍卫者。全班轰堂大笑。一下课,科代表就到办公室来诉苦,原本她也想染成个棕色的,可黄二毛他们不准她染,说她是老师的跟屁虫,要实行隔离政策。

天哪!乱了套了!当我紧急通知下午的语文课改为班会课后,整个中午我都在琢磨如何对付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再不采取强制措施他们将更无法无天了。“我下令你们一周之内……”命令才说一半,黄二毛阴阳怪气地,“剃成光头”,全班又是一阵轰堂大笑。“给我闭嘴,恢复黑毛,一群……”我气不打一处来。不知哪个角落又接下去:“魔鬼。”这真是火上浇油。“你们是魔鬼还是我是魔鬼?”也许是威慑暂时发挥了作用,全班鸦雀无声。

短暂的沉默过后。“老师,我尿胀了。”“老师,我憋不住了。”“老师,我去1号。”……除了几个女生和科代表,其余几乎都要上厕所。反了,你们真是反了。一个都不许去!我像头狂怒的狮子。

“报告老师,李狗子尿裤子了。”“花蛋也尿了。”“山猫稳不住了。”……无一例外,他们全都尿了裤子。折腾了半天,我束手无策,只得提前下课让他们回寝室换裤子。这些都是初一刚接班时发生的往事,真是不堪回首啊!

……

黄二毛事件更是让我至今心有余悸。黄二毛返回教室时手里多了把菜刀,是楼下门卫厨房里的。幸亏大伙反应快。“我简直是在跟一群魔鬼打仗。”我说,“我要当逃兵了”。

校长依然是亲切的笑脸。

校长说,他们是魔鬼不要紧,只要你是天使就行了。

 

                                  

王老大喝醉了酒,被朋友弄上出租车后还醉得不省人事。

司机怕出事,找了个空地,把他搬到地上。冬天的寒风冷得王老大直打哆嗦,酒醒了一半。王老大打着酒饱嗝,睡眼朦胧:“到了?”司机并不答话,钻进驾驶室就要踩油门。王老大趴在车窗上,也不知从哪里摸了一张皱巴巴的票子递给司机。司机拿过票子左看又看接着又递给王老大。王老大火了:“钱都给你了,你……你还要……怎么样?”司机这才开了腔:“大哥,你这钱不是假的吧?”酒精在寒风的刺激下总算减弱了锐气。王老大接过钱的刹那傻了眼,自己分明递的是一张大团结,差点就当成拾元来使了。

这是王老大酒醉后遇到的最幸运的事了。

这次,王老大却走了背运。

和几位同事疯狂了一晚上,他又喝高了。喝高了的王老大歪歪倒倒往家赶,一路上吓得过往行人车辆直往墙边靠。俗话说,撞了也白撞。遇上王老大还不白撞么?谁又能跟酒鬼计较呢?王老大好容易摸到了家门前,狠劲捅锁孔。屋里好半天才有响动。女人像是披了睡衣出来,也没开灯,只骂了句“死鬼,又喝醉了”便奔里屋去了。王老大斜歪在沙发上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半夜三更,王老大被一阵吵闹声惊醒。王老大使劲睁开眼,却是一片漆黑。王老大头晕得厉害,一时又摸不到灯开关,就一步步挪到房门前,去拉门,却拉不动,门象是从外面锁上了。外面吵吵嚷嚷的,似乎有着地震来临前的恐慌,有女人的哭声,男人的叫骂声,还有小儿的尖叫声。一想到地震,王老大的酒醒了一半。好容易摸着了灯开关,刺眼的灯光射得眼睛生疼生疼的。王老大的家可没有这么亮的灯,老婆节省,省电省钱,安的全是十五瓦的灯泡,而这灯少说也有六十瓦。接下来的发现让王老大更是大气不敢出一口。这屋子哪里是自家的?所有的家具挪了位,连厕所也跑左边去了。

王老大心里直叫苦,糟了,自己肯定被当成贼娃包围了。王老大抱着头跌坐在地上。

果然,房门重重被踢开。外面涌进一群人。“就是他,龟儿子,吃了豹子胆!”一个男人恶狠狠的声音。“打,往死里打,老子最恨这种人了。有手有脚的……”“莫乱来,快拨110,打死要犯法的。”“这个贼娃子也太胆大了,居然在沙发上睡得跟个死猪样。”众人七嘴八舌,个个义愤填膺。王老大想,若在平日,自己对贼也是恨之入骨,可眼下纵是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哪!于是,王老大选择了沉默。

王老大的沉默激怒了刚才那个恶声恶气的男人,他象提小鸡一样提起王老大的衣领。王老大就双脚离地了。然后,王老大就感到了生命即将窒息。再沉默下去,自己会没命的。“各位大哥大姐大娘大婶,冤枉啊,……误会,误会……”王老大拼命挣扎叫喊。

“死鬼哟,死鬼,硬是你嗦。”一阵女人的哭喊声撕心肺。只见一个披毛散发的女人劲挤进人堆朝王老大奔过来。女人抱住王老大又打又哭:“死鬼哩,你咋这么丢人现眼哟,半夜三更的,咋跑别个屋来了?”

“这不是楼上的张二嫂么?”邻居门都迷惑不解:他们究竟唱的哪出戏呀?开啥玩笑?王老大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各位,都怪我,又喝多了,敲错了门,对不起了……”邻居们劝了几句,各自回屋了。“马尿害人哪。”男人感慨。

原来,男人也才搬来不久,也有贪杯的毛病,常常半夜才拢屋。

 

                                    

我坐在五楼靠窗的座位上,看着讲台上忙碌的老师,脑海里一片空白。

外面的雾厚重得很,尽管教室里洒满阳光,可依然感受不到丝毫温暖,那是一种眩目的白色。风吹过时甚至有寒意从脚下生起。看不透外面的世界,只能感到无边的灰色,象沉重的铅云四处漫开。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答卷,已经一个小时了,思维凝固了似的,手也不听使唤,答卷上一个字都没写。我曾经跟父母郑重其事地谈过我的志向,填报志愿时我刚提出读职高的想法,母亲就嚷开了:“职高?那多没出息呀!要让同事邻居笑话的!”父亲更是火冒三丈:“敢!你小子敢读职高,就别来认我这个爹!”我是被逼着来读重高的,花了家里一大笔积蓄,他们不心疼,我却头疼死了。那些数学公式看着就心烦,外语单词更是跟我作对,今天背明天忘。至于我的语文老师,成天只知道强调死记硬背,也不知她从哪里学的新理念,推行什么诵经教育,我老觉着是骗人的,我的书堆得家里到处都是,可以说本本翻烂,咋就从来没有“其义自见呢”?

老妈在单位是一把手,老爸在医院是个主治医师,可我总感觉没能遗传他们的优秀因子。对读书我实在提不起兴趣。自从迷上电脑后我就希望自己成为电脑专家,可他们一看到我玩电脑就如临大敌。真服了他们,我干什么都逃不掉他们的眼睛。终于,我学会了掩饰,学会了作弊撒谎甚至有意欺骗。

我当然不会在考场上偷看别人的答案,我从来不会为了成绩而搞小动作。我有自己的原则。我只是在课堂上故作专心,任凭灵魂出窍,所以,应付任何老师的提问我都会从容回答:“对不起,我还没想好。”老师们对我的配合都非常满意。他们不知道我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差等生。有时我还会逼真地做出努力勤奋的样子,比如上课时频繁地抽眼镜,使劲地伸脖子以示近视眼的劣势,这些举动博得了不少老师的同情。班主任——那个看上去挺凶的男老师还特地照顾我换了前排座位。

我从来都不想让父母担忧。然而,这次我一定给他们丢尽了脸。

半期考试结束。除了信息技术外,科科亮红灯。开家长会,我没敢通知他们,在外面的三轮车夫里挑了个“临时父亲”,班主任点了名就算过关了。我那班主任也够忙的,每次家长会都例行公事地交代几句,我自作主张地认为父母不去更好,去了反而影响班主任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就这么呆呆地想,静静地等,盼望考试铃声结束。我铁了心一个字不写。

考试总算结束了。路过小区的卖报亭时突然就听周围有人极夸张地叫:“今年高考考生增加几十万,高校毕业生人数为历年之最,职业教育又要火爆。”我的心情如三月的春阳暖意顿生。

明天,我要理直气壮地跟父母说,已经错过了太阳,我不能再错过星星和月亮。

 

                                    

小宛人如其名。无论站在校园的哪个角落,都是一尊娴静温宛的女神。

初来乍到,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小宛不免有些手足无措。毕竟独自闯荡异乡,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更别指望什么依靠了。小宛除了上课,就整天呆在寝室里,把门关得死死的,自己跟自己对话。

这穷山沟没有电脑,小宛就虚拟了一个女子和一个男子,然后自己同他们在纸上交流。女子的话用红墨水写,男子的话用蓝墨水写。三个亦真亦假的人就每天在五平米的斗室里做着游戏,倒也为平淡的生活平添了一份乐趣。

小宛乐此不疲。她给女子取名叫红玉,把男子唤作青衣,自己则冠以“忧郁草”。小宛在纸上写满了烦恼和忧愁,然后画上一长串问号。红玉和青衣就一一做答。小宛的思维在不断地变换,累是累了点,却也收获不少。

这次的话题是“世间有无公平?”红玉说:“世上注定没有公平,你不见俊男配美女,鲜花插在牛粪上么?高才生偏是农家子弟,自古纨绔少伟男么?”小宛就笑了。青衣则以长者的口吻教训道:“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没有优越的家境,却才情满腹,还有许多平庸女子望尘莫及的美貌和智慧。你还奢求啥子嘛?”小宛的嘴角就浮出一丝不易觉察的骄傲。

小宛到这所山村中学确实是大材小用。名牌大学的堂堂本科生硬是被一个后台硬的中师生给挤了下来,否则,小宛就该是省重点中学的一员了。小宛从来都相信书上的那句话“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的”。可是,没多久,小宛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发光也有早晚之别,何况在别人眼中自己算不算金子也难说。明白了这个道理,小宛就气不顺,心不平。

小宛本是学中文的,可这所乡村中学,老师们全是错位的人才。学化学的教了历史,学历史的教了数学,学数学的教了外语,整个乱了套。小宛报到那天,镇教办主任看了她的简历,极不屑地说:“语文老师早已超饱和了,还差个教历史的,你就将就吧。”小宛极力控制自己,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好在文史哲不分家。反正中文是个万金油,哪里需要哪里抹。

心平气和后,小宛反倒觉得教历史比教中文轻松,仅凭自己高中的老本也够这些乡下娃吃了,最起码少了许多升学压力。小宛对“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了更深切的体会。

小宛每日下课后就忙着躲进楼梯房里继续自己的三人游戏。小宛张冠李戴的错误也开始不断出现在课堂上。能蒙混过关时就一语带过,有时干脆让学生自己查资料,笑话也闹了不少,诸如岳飞打张飞打的满天飞,曹操是曹丕的儿子之类。当然,每次她都巧妙地掩饰了,说是口误。可这样的口误多了,学生就产生了信任危机,甚至有几次听得仔细的学生当堂争论,弄得一节课只好草草收场。

小宛那段时间特别沮丧。回到寝室她就迫不及待的问:“我已经厌倦了我的工作,再下去我会发疯的。我该怎么办?”青衣说:“坚持到底,等待机会。”红玉也帮腔:“做你喜欢的事,但千万不可误人子弟。”小宛若有所悟。

这天,轮到小宛上公开课。内容是宋朝历史。教研组长再三打招呼,说到时教办主任要亲自来视察。小宛感觉很可笑,一个教办主任也配称视察,那中央领导就没得词可用了。心理尽管别扭,小宛还是铆足了劲,争取不丢脸,至少不丢教研组的脸。

走进教室,小宛看见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那一刻,她改变了主意。

小宛平日里除了热中于三人游戏,就只对古典诗词有特别的研究,宋词赏析更是那手好戏。于是,小宛开始了平生最为难忘也最为投入的一堂课。

工作五年了,小宛第一次找到了上课的感觉。然而,小宛却有种不祥的预感,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她将被“下课”。因为她的课牛头不对马嘴。历史课上成了文学课。她是有意要刺激那个曾经充满鄙视目光的人。

小宛回到寝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继续她的三人游戏。这次的话题是“久旱逢甘霖,却坐失良机,我是不是太蠢?”

突然,门铃声响起。省重点中学的校长一步跨近来,激动地握着小宛的手说:“想不到山沟里也有金凤凰,是棵好苗子,我们要定了。”

门外是一双双殷殷期待的目光。

 

     

老公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手机换了好几代。

老公要去外地出差,临走前也为叶子买了个手机,说是方便接收短信,他要让叶子回到初恋时代。

收到老公发的第一条短信是在半夜。三更被轻柔的《情人》叫醒,叶子睡意顿消。“宝贝,永远爱你多一点”,于是,后半夜叶子就在梦中跟老公分分合合。

老公走了一个月,便整整发了三十天短信。“爱你一万年”、“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是我今生唯一”……叶子感觉幸福极了。“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叶子更是惊讶于老公如此新奇的比喻。

老公回家好几个月了,再没发过短信给叶子。

春节,老公公司聚会,需带家属。叶子特意打扮了一番,光彩照人。老公那天喝得格外多。手机铃声响,是短信。叶子得体地接过,按了OK键。叶子变了脸色,煞白。

晚上。老公呼噜震天响,叶子睡不着。

“喂,曾媛咋回事儿?”

“真爱?小傻瓜,就是真的爱……爱你!”

“我问的是你当年的梦中情人。”声音提高了八度。

老公醉眼朦胧:“哦,你说的是她呀!我倒是挺想她的,可人家甩都不甩我,一无权二无势,……嗯,老婆,野花没得家花香……”

老公那晚醉得死沉死沉。

日头升高了,各家房顶都已炊烟袅袅。叶子家冷秋秋。桌上留了张字条。

“不好!”老公风驰电掣赶到曾媛家。叶子在楼下。“错了,我错了。”老公气喘吁吁。

“你没错难道我错了,短信都用起暗号了,幸亏我还认得两个汉字,被你们套起整,我咋那么笨哦!”叶子又哭又闹。

暗号?密码?地下工作?老公云里雾里。打开短信,老公也傻了眼。啥子短信?全是些偏旁部首。

“难怪一年半载收不到你一条短信,原来吃野食去了。”“老婆,我冤枉。”“扯不清是不是,扯不清就离婚。”

叶子回了娘家。老公住进了办公室。

老公很是委屈。找了铁哥们醉酒。说了冷战,提到了短信。

铁哥们笑得前仰后合。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发信方式,把汉字拆分开,搞笑的。合拢零件就是‘全国人民欢欢喜喜过大年’。”

 

都 是 我 的 错             

读初中时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属于形影不离的那种知己。后来她考上了外地一农校学园艺,我则读了高中。当时,要不是她家庭困难,我想,以她那么聪明的脑瓜考个名牌大学是不成问题的。她的数理化学得棒极了,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年级前几名。当时流行一句顺口溜“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对于一个女生是何等不易!我们读的是县中学的重点班,可是初中毕业时她却选择了中专。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只记得我们通了几次信,知道她毕业后分回了我曾经住过的小镇,大学放寒暑假时我还专程去厂里找过她,可每次都不凑巧,她不是出差就是回乡下老家了。后来,我也因为频繁地变动工作和成家后的繁忙,跟她的联系自然就少了许多。

这个暑假,我回到阔别四年的家乡,见到了许多过去不曾联系过的同学,也相互大打听了各自的生活现状,顺便问及了她的近况。有同学说她原先的厂子已垮了,买断工龄后她跳槽到一家超市当店长了。她找了个当保安的丈夫,有一个女儿快十岁了。一家人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

想起我前不久才结婚,真是感慨万千,当时的心情复杂得无法形容。想着她曾经那么骄傲地称自己为将军(这是大伙封的,因为她每次都考第一),她曾有个愿望——让父母住上红砖碧瓦的房子,自己能穿上貂皮大衣。我不知道她的夙愿实现没有,想来她的双亲早已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至于貂皮大衣么,恐怕仍将是她心中埋藏的梦吧?

也许是冥冥中注定有缘,那天,我去超市买东西,竟然到了她上班的地方。我正埋头挑商品时,一个熟悉的侧脸映入眼帘。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当我试着喊出将军时,一张陌生的脸孔转了过来,沧桑的脸在岁月无情的淘涤中已显出了过早的老态。“你不认得我了么?”“你是?”她很茫然的样子。“我是元元啊,你咋跑这儿来了?”她的眼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生活啊,就这样呗。”还是很熟悉的口气,接着就是很夸张的笑声。与她交谈的时间里她一直忙个不停,一会儿算帐,一会儿吩咐员工搬东西,一会儿又去核对新货的单价。有人来买东西了,她又赶紧到收银台帮忙。站在那聊了几句,我感觉实在不方便继续打扰就告退了。“还是你们好,单位有保障。”她羡慕地说。我准备走了,本以为她要客气地挽留的,毕竟二十年不曾见面了。可她只是漠然的点了点头又忙其他事了。

我再次到那家超市去大概是第二年的寒假,依然是几个员工在忙碌。呆了好长时间也没见着她的人影,一问才知道去年她就离开了。有个多嘴的店员随口说了句:“不晓得我们店长咋想的,去年她一个老同学来看她,没几天就辞职了。”

我很诧异。难怪她的手机我从来就没打通过。

也许我真的不该去找她。

 

  

赵家女人从楼梯上冲下来时,披散着头发,裙摆的一角被鞋跟绊住,差点就摔个四脚朝天。

楼下新开了家麻将馆,三缺一是常有的事。自从男人去广东打工后,这女人就迷上了麻将。孩子才两岁就送到娘家妈那里,让个半老婆子带;饭也懒得做,三餐胡乱吃,方便面成了主食。只要楼下喊声三缺一,女人跑得比兔子还快。

赵家女人爱上麻将是最近两个月的事。女人呆在麻将馆的时间却比家还多。麻将馆老板姓刘。那天女人开玩笑说给刘老板当帮工,不要钱,只管三餐饭。刘老板的小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刘老板的妻子在乡下,很少来。在茶客们的印象中似乎只来倒了两回开水,便没有再露过面。起初,来打麻将的都以为是刘老板请的钟点工,有不明就里的人就说,咋不请个年轻好看点的嘛。刘老板那天的脸阴得能挤出水。好长时间麻将馆弄得跟个殡仪馆似的。有了赵家女人跑上跑下,麻将馆的生意日见红火。刘老板的脸笑成了一朵菊花。在无人时刘老板总会塞给女人几张钱,有时女人三缺一顶上去,也是赢的次数多。女人的额外收入都用来买了化妆品,保养得水嫩水嫩的,女人本就是个衣架子,买了地摊上便宜的花花绿绿的衣服,也能穿出牌子货的味道。女人开始像花儿一样绽放。

女人在麻将馆里出入俨然是个女主人,像只开屏的孔雀,对谁都放电。刘老板更是乐得屁颠屁颠。麻将馆生意火爆。

那天,刘老板忙完生意,正准备关门,突然屋里闯进一个人,从背后蒙住了他的眼睛。刘老板平日里闲惯了,手无缚鸡之力,只想着要保命,一个劲急急地求饶。来人压低了声音问现钱有多少,刘老板说只有两百在身上,其余都存银行了。那人便问全部存款究竟有多少,要老实交代,否则后果自负。刘老板说大概有几万吧,那人恶狠狠地说,是不是不要命了?刘老板才底气不足地说,有十万。那人说,算你老实了一回。就面向墙壁思过吧。刘老板恢复元气时,天已经黑尽了。

刘老板庆幸自己没有受到伤害,但刘老板很快就想不通了。这是哪门子劫匪啊?只是问两句就走了,连现钱都没拿走。刘老板把平常跟自己有过节的人一一排了下,最终也没排出结果。刘老板因为百思不得其解,反而越加害怕了,整夜整夜失眠。刘老板白天的精神也明显不如过去。赵家女人这段时间恰好去丈夫打工的地方了,麻将馆门庭冷落。

刘老板猜来猜去连自己都否定了,他先是怀疑乡下的女人雇了打手来要挟自己,接着怀疑是赵家女人的丈夫可能听到了闲话来警告自己,再后来他又怀疑是他一

个平日里要好的朋友可能是来探听虚实。到最后,刘老板差点就进了精神病院。

就在刘老板被折磨得秃顶时,赵家女人回来了,麻将馆又开始生意兴隆。刘老板忍不住说了遇到的蹊跷事。女人问是啥时候。刘老板拿了日历来翻,这一翻,简直把刘老板惊呆了。

那个日子将一辈子刻骨铭心——四月一号——愚人节。

 

   

小王的家就在超市不远处的别墅小区里。转一个弯就到。

小王几乎每天都要去超市买东西。主要买第二天的早餐——牛奶和面包。小王习惯带小孩一块去,儿子长得虎头虎脑,人见人爱,超市里的售货员就都跟小王熟络起来。渐渐地,小王几乎对所有员工都了解得清清楚楚了,包括她们的收入。超市营业额看上去挺高的,但员工每月只拿得到三百元左右。怪不得超市经常换人,大多是跳槽走了。小王就想,三百元能干个啥名堂,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到。自己光是每月的物管费就上五百,这是哪儿跟哪儿呀!小王很有些为员工们抱不平。

小王是家报社的特约记者,法律专业出身,职业的敏感让她嗅出了关于超市的新闻价值。她很想从中挖掘出些东西来。一则为谋生的打工者们讨个公道,二则也能实现自己的价值。现在不是流行“双赢”吗?小王一想到稿子发后随之而来的社会效益就禁不住乐开了。

那日,小王在家里正策划着给稿子安个啥题目,婆婆回来一脸的惊慌,“快去看,北门超市出事了,好多人围着哪!”小王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去超市了,一门心思筹划她的稿子。听婆婆一说,小王撒腿就跑。只见超市闹轰轰的,里三层外三层的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原来,员工们正在按小王的计划行事,因为,提成的许诺没兑现,年关又将到,员工们理直气壮提出加薪。眼看局面无法收拾。突然间,小王看见超市中一张有些熟悉的脸,一时却又记不起在哪儿见过。那人一直在往本子上记啥东西,小王问旁边的人,都说不认识。“恐怕她就是超市的经理吧?”一个看上去有些经验的老员工自言自语。

一上午超市几乎都处于停业状态,直到十一点过了,那个让小王觉得面熟的人开始讲话,果然是经理。她很能沉得住气,就像临阵的将军,不慌不忙地对员工们发话,首先是感谢员工们的支持,接着诉说了超市开张以来遇到的诸多不顺,“创业之初,资金周转暂时有些困难,希望大家把超市当成自己的小家,恳请多多谅解”之类的话立即起了作用,人群中掀起不小的波澜。甚至有人竟鼓起掌来。

小王本也该高兴的。可小王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一个人影来。莫非是她?初中时的好友,最后却反目成仇了。真是冤家路窄,二十年后居然在异地他乡遇到对手。小王偷偷地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称为“经理”的女人,那额角上的黑痣太明显了,简直就是一个广告,其他同学忘了也许可以理解,可对于她,无论如何是忘不了的。

小王心中早已熄灭的复仇的火焰又开始燃烧,说不清是幸灾乐祸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小王感觉竟然出奇的痛快。

小王就开始策划下一步。员工们都不同意继续斗下去,毕竟经理是个通情达理的人,闹事的第二天就发给员工们工资了,听说还是经理自己东拼西凑的钱。“鬼才信哩!羊毛出在羊身上。”小王坚信自己的判断,那样一个精明的人何曾自己吃过亏。

既然员工们不愿配合,小王觉得自己再搀和进来插手干涉也是多事,便不再出主意,与员工们似乎也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小王便很少去超市。

三月的一个星期天,是父亲的生日。需要采买酒水之类,只有超市离家近。于是,小王又去了超市。还是那些员工,一个又高又壮的女人正在大声训斥搬货工,小王一打听,却是新上任的经理。小王不解,一个知情的员工悄悄说:“原来那个辞职了,超市的货都是平价出售,亏惨了,其实我们挺怀念她的。”

小王很吃惊,想不到事情的结局会是这样。

小王便很有些同情那个女人了。想到她曾经那么轻易就偷走了自己男友的心,小王一直不服气,不知道自己到底输在哪里?

今天,小王终于找到了答案。

 

   

那个暑假是个幸福的暑假。他和她注定了在这个暑假结识缘份然后相守一生。

男孩记得女孩那晚在舞厅的角落里孤独地坐着,垂下的一绺头发遮住了大半个脸,这使得女孩看上去有说不出的婉约含蓄,男孩的心便为之怦然一动。

当男孩有力的手臂揽过女孩纤细的腰肢时,刹那间两人都感觉到了来自对方的温暖。女孩机械地踩着舞步,好几次都踩到了男孩脚上。女孩低声说了句“对不起”,男孩便有种急切交流的欲望。于是男孩极有分寸地试探着女孩的心思。

女孩同男孩绕校园的林荫道走了好几圈,聊得很投机。到分手时男孩竟有些不舍,女孩眼中也写满了留恋,于是两人约定下周再见面。

女孩知道了男孩是学工科的,男孩也知道了女孩是学文的。文理互补嘛,这不是绝好的搭配么?两人都感谢上苍的安排。男孩发誓要给女孩幸福。女孩没有理由不相信未来。

毕业后,女孩跟男孩来到偏僻的山乡,山道弯弯,崎岖坎坷,女孩有些不知所措。但为了守住幸福,什么样的苦女孩都能吃。女孩吃的苦流的泪是男孩难以想象的。现实与理想巨大的落差让女孩黯然神伤;更大的打击还在后头:

男孩承诺要给女孩幸福,让她住洋房有洋车,可这一切靠每月的死工资是无论如何实现不了的。于是男孩迷上了赌博,他以为自己找到了挣钱的捷径。最初一夜赢了两万元的意外惊喜冲昏了他的头脑,他似乎看到大把钞票在眼前飞转。男孩越陷越深,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一天不摸牌,手就发痒心发慌。男孩荒废了事业,整日就只知道砌长城砸金花。同龄人进修的有,考研的有,只剩他每天在牌桌上算计生命的价值。他的青春和灵魂都被“百家乐”吞噬了。

她曾苦口婆心地规劝他,换来的却是强词夺理,他的一句“我宁愿不要老婆也要打牌”的誓言像是尖刀截在心口上,差点就粉碎了她对他的期望。然而,她没有嫌弃抱怨,当他落魄地跪在面前向她求救时,她平静地接受了现实。然后同他一道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还债道路。

她常常半夜醒来以泪洗面,想起他过去的好和如今的狼狈她就不甘心。莫非自己前世欠他太多今生来替他还债来了?亲朋好友都劝她现实些趁早离了好,她却坚持自己的看法:浪子回头金不换!她相信未来。

她的善解人意让他找回了自信,他再次发誓要给她幸福。她却拒绝了他的承诺,替他还清债务后她便再没回过家。这让他伤心欲绝,多艰难的日子都熬过了,她却不再认可他了。

他暗下决心,不混出人样绝不去见她。于是两人就在同一座城市里赌着气。那一天,他真的发了,已经不是一般的财富。他气度非凡地开着新式轿车叩开她租住的陋室的门时,屋里的主人告诉他她早已搬走了。临走前留了张字条,说是有人找她时才能打开看。

他看到她熟悉的笔迹,顿时有如五雷轰顶。字条上写着:来生若有缘,陪你走到老。这可是他们曾经的约定,如果对方先于自己离开人世,一定要向对方表明心迹。

原来早在几年前,她就知道自己患了绝症。

 

   

裴小凡连续应聘了几十家单位,都无缘无故地被拒绝了。裴小凡自己都感到奇怪,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居然竞争不过某些高中生。

裴小凡跨进最后一所私营企业的大门时作好了思想准备,准备在老总说出“对不起”时,一定要问明白被拒绝的理由。

果然,老总认真地翻完裴小凡的个人材料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老总说:“你很优秀,不过……”老总的话像是故意只说了一半。“为什么?”裴小凡吐出这三个字时感到头重脚轻,像石头掉进棉花堆,没有一点分量。“你姓啥呀?”“我姓裴。”“对了,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裴不就是赔么?上次我们招了个梅小姐,到现在公司还霉着呐!”

裴小凡没有想到自己要的理由竟然是自己的姓惹的麻烦。都啥年代了还迷信这个。难道姓也是一种错,姓裴的就是赔钱货,姓梅的就是倒霉蛋,姓温的就是瘟神,姓朱的就成了猪八戒么?

天下竟有如此逻辑,裴小凡心头涌起莫名的悲哀。

奔波了几十家单位,原以为是自己眼光太高投错了对象,才降低标准去应聘库房管理员,谁知天下恁大,竟无自己容身之处。

裴小凡回到家中,整日闷闷不乐。人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像裴小凡这样要文凭有文凭,要水平有水平,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世上还找不出几个来,可偏偏就没有单位愿意接收。

裴小凡小心翼翼说了自己改姓的想法,父母觉得简直是天方夜谭。父亲更是跳起八丈高:“你 还是人吗?改了姓你对得起裴家祖宗吗?”

裴小凡心灰意冷。工作找不到,愁得整宿睡不着;没想到的是,追了自己四年的男友也提出分手,说他妈特迷信,才提起她的名字就敏感得很,还说什么讨个灾星回家要倒霉的。

裴小凡大病一场。

裴小凡开始在网上打发时间。她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网名“一枝梅”,其实就是“一直霉”的意思。她把自己的经历发布在BBS上。来出主意的还真不少,个个为她鸣不平。有个叫苏丹红的女子说自己就因为名字跟某致癌物的名称一样居然被丈夫休了,不过,祸福相依,自己就因为名字反而出了名,四邻八乡来说媒的起串串。

她又看到了希望的微光。

这次,裴小凡去的是一家外资企业。她猜想老外不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忌讳。

果然,裴小凡一举成功。裴小凡流畅自如的英语口语征服了外商,裴小凡提出的企划方案让外商频频点头,“OK”声不断。

裴小凡开始在各种场合露面。裴小凡和老总在谈判桌上还见到了自己曾经应聘过的企业的老总,他们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有个老总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就是那位裴小姐啊?”

“是的,我叫裴小凡。”裴小凡自信的微笑已经成了公司的象征。

                  

他和她是大学时候的同学。两人在一次舞会上一见钟情。他喜欢她的小鸟依人般的温柔与清纯。她欣赏他的俊朗外表下满腹的才情。

大学里他们度过了浪漫的两人世界。他们彼此都渴望能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他的家在偏远的大凉山,学的是教育管理;她却是江南书香门第出身,学的是中文。他作为学院的优大生,干部培养对象,得下基层锻炼三年。他本来可以靠了她父母的关系留在江南某个小镇的,三年后就可以顺理成章进城,然而他选择了回家乡,回到那个蛮荒之地去开垦他的梦想;她则回到了充满诗意的田园,回到了父母身边。

毕业那天,他们把四年的浪漫之旅重新走了一遍,没有月光的晚上,他郑重地许下诺言,在他最喜欢的《把根留住》的歌声中,他们紧紧相拥。

她进的是一家私营企业,当文书,每天除了看文件,写报告,大半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信上。她每天写一封信,然后叠成各种相思的形状,诸如千纸鹤、红豆、大雁等,末了还忘不了在他的昵称上涂上自己的唇印。

一周后,她收到了来自凉山的回信。他的信几乎跟她的是同一天同一刻寄出。同样写了整整一周的信,同样是叠成了各种相思的形状,只是在信的末尾画了颗大大的心,中间写了个大大的“爱”字。

“思念着是美丽的。”他记住了她写的话。“为了明天更美好,我们只是暂时分离。”她记住了他的诺言。

在信中,他轻描淡写地说他去的是一所山村小学,当了孩子王,感觉又回到了童年。她知道那是他的母校,建在全村最低的地方。有好几次发大水,都淹到房顶了,幸好是在假期里。她的担心和思念与日俱增。

六月到了。他们分别已经快三年了。她把想去大凉山看他的心意写进信里。他严肃地拒绝了。他说,六月正是山洪高发期,再说那里山高路陡,车子开不进山的,要到他家还得走几小时山路。

她知道他没有骗她,他过去的经历早在大学校园就已是公开的秘密了。

六月过得特别慢。她天天关注新闻联播,关注他所在的那个多发事故的村庄。

她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她听到了播音员沉重的声音:大凉山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某村子一所小学瞬间夷为平地。

她疯狂地找出他的家庭住址。可去投递时,工作人员说,由于通讯设施遭破坏,根本无法邮递。

那几天,江南出了少见的太阳,可她的心情却灰暗到了极点。

九月到了。该开校了。她终于盼来了大凉山的信。那上面依然是他熟悉的笔迹。她又惊又喜。她小心地拆开,看到了他大大的心,然而她的心倏然暗淡,她看到了末尾的日期,那却是六月前写的,没来得及寄出,就遇上洪水了。

“还有一个月我们就可以团聚了。”她的心坠入无边的大海,飘啊飘啊……

 

   

太阳落山的时候,从来没有汽车经过的村道上,响起了喇叭声:“倒车,请注意,倒车。”

周家媳妇李小翠回家了,村里顿时沸腾成一锅粥。看稀奇的大爷大娘挤满了窄窄的机耕道。

李小翠是打的回来的,穿了极时髦的连衣裙,头发绾成了高高的髻,用流行的发夹别住,脖子上还戴了根亮闪闪的项链。李小翠整个变成了城里人模样。

李小翠的高跟鞋在雨后的泥路上踩出了一道道深深的印痕。水晶鞋跟沾满了黄泥巴。

李小翠在村人们的目送下进了自家宅院,狗吠声不断,李小翠骂了声:“死狗,连老娘都不认得了。”立即就有多事的女人打了小孩的屁股,在小孩的哭声中传来回应的骂声:“不学好,长大了就只有当小姐。”

那一夜,整个村子不再宁静。

天刚蒙蒙亮,李小翠早早起了床,在院坝里洗了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像瀑布泻了满肩满背,更显得亭亭玉立,风姿绰约。看得四合院里的爷们儿差点掉了眼珠子,更看得年轻的妹子们心里直发痒:城里就是好咧。只有那帮上了岁数的大娘大婶们满脸的不屑,李小翠的洗发水香味像是罪魁祸首,成了家的女人们集体得了重感冒似的,都捂住鼻子。

李小翠在家里只呆了一天,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还上街买了土鸡,炖鸡的肉香把整个院子的小孩都引出来了,接着便是女人的呵斥声和男人的叹息声。

李小翠回来是看望丈夫毛大娃的。

毛大娃在乡里的建筑队施工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断了腿。命是保住了,可人却成了废人,几乎干不了活。家里欠下了沉重的债务,李小翠自从进城打工后,一两个月才回来一次。

这次李小翠回来,好管闲事的大娘们掰着指头算,就都说,这女人也太狠心了,半年才落屋,又不是什么好了不起的人物,把家当旅馆了。

李小翠刚出村,大娘大婶们就进了毛大娃的屋。李婶是村里有名的快嘴,脚还没跨进门,老远就喊:“大娃,你咋恁放心哟,女人都骑到脖子上了。”“就是,大娃,你媳妇招摇成那样,也该管管了。”王四娘紧跟着说,“人要学坏很容易的。”“才进城几天嘛,就以为自己是山鸡变凤凰了。”角落里传来张妈的不满,“你可别心太软,女人还是要放在屋头才放心。”

毛大娃靠在躺椅上,静静地听。良久,毛大娃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来,里面是李小翠和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合影,上面写着“永结同心”的字样。明显地是最近才照的。女人们惊呆了:“这女人原来变心了哈,怪不得恁久没见到人影了。”

毛大娃一瘸一拐地进了里屋。出来时,手上多了张照片,也是李小翠和那小伙子的合影,照片却已经泛黄,上面的日期也模糊了。

毛大娃的眼里满是泪水:“我该遭报应呀,小翠因为读大学时交不起费,跟我签了协议,毕业就同我结婚。可中途却又跟她同学好上了,被我察觉后,我断了她的供应,她最终选择了我,放弃了学业。我出事后,她同学知道了,让她进了厂,每个月给她2000元。我知道我已是废人一个,我不能再耽误她的幸福……”

 

  

爷睡得好沉哟,推都推不醒。

爸爸、妈妈,你们啥时回来哟!爷爷老是睡不醒,我又下不了床,这床咋这么高呢?

爷爷咋只晓得睡觉觉嘛,我咋就睡不着呢?肚肚好饿!床上只有枕头和铺盖,啥吃的都没有。

爸爸、妈妈,快回来抱幺幺嘛。幺幺很乖,你们不要幺幺了么?幺幺想你们。

三岁的幺幺枕着爷爷的胳膊再次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幺幺已经哭不出声了。自从爷爷睡着之后,幺幺已经几天颗粒未进了。

……

烈日炎炎的中午,四十里外的建筑工地上,一群农民工还在抬预制板。还有三天才收工。小伙子们个个归心似箭。工地热得像蒸笼,大伙儿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他们还是强忍疲惫开别人的玩笑解自己的谗。

“大力,想媳妇了吧?”“想,当然想。你个背时的罗锅,也赶紧找个女人守屋吧,免得回家冷锅冷灶的。”“二柱,你想啥呢?”靠着墙根只顾埋头扒饭的二柱像是心事一重重。“想儿子呗!我老汉儿这两天没来电话,我这眼皮老跳。本想回去一趟,可这只有两天了,熬一下再说。来回车费几十块呀!唉!”二柱长长的叹息像沉重的钉锤钉在每个人心上。大伙儿便都闭了嘴各自想心事去了。

二柱一个人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发呆,想老婆,想儿子,想老汉儿。

老婆打工的那家皮鞋厂听说要关门了,老婆又得重新找活干,原先交的几百元押金又打水漂漂儿了。老婆进厂才半年,咋就那么霉?

石头村真是个让人没法活的地方,只见石头不长庄稼。别个村子早就实现路路通了,可石头村还是九弯十 八拐,爬坡上坎的。

老汉儿这辈子不容易,当了几十年的林场工人,每月就三百来块退休金。老汉儿的心脏病一复发就得躺十天半月。老汉儿养了五个儿,一个都没有跳出农门。就自己还读了高中,差点把家里的积蓄都用光了。老汉儿最疼的人也是自己。娃儿一岁多就丢给老汉儿带,连奶粉钱都要他老人家垫。

也怪了,老汉儿这两天咋手机老打不通呢?钱打完了?不太可能,上次回去才买的新卡。莫非是电用完了?真是的,我咋老疑神疑鬼呢?不会有事的。即使有什么事,老汉儿也会喊邻居帮忙的。张婶就在楼上,王妈就在隔壁,再说底楼天天过上过下的的人多得很哪!

幺幺一晃都三岁了。上个月回去,给他买了蛋糕,唱了生日歌。幺幺懂事,像个小大人,临走前,他一手牵一个,说,爸爸妈妈找钱钱,幺幺不撵路。

还有两天就回去了,幺幺一定听爷爷的话啊!爸爸找钱供你上大学。

二柱的脑海里一旦跳出儿子的身影,便浑身充满了力气。

“二柱,快,快接电话。”

是邻居打来的。说家里出事了,得赶紧回。

二柱回来得太晚了。二柱看到的是一幅令人惨不忍睹的场面:

老汉儿躺在床上,儿子枕着老人的肩膀。周围爬满了蛆虫。恶臭扑鼻。

公安局通过尸检报告,得出结论:老人是突发性疾病死亡,儿童是饥饿致死。

 

蚂蚁的命运

坤来这座城市之前已经是当地有名的才子了,学校里干得好好的,很快就要提升为副校长了,可他却禁不住别人的蛊惑跑到这座城市来淘金。

这座城市要的不仅仅是文凭,还要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机会。很多位置早已有人捷足先登,很多单位早已满员饱和,阿坤的专业跟很多用人单位都撞了车。他应聘的是跟写有关的工种,诸如办公室文书、报社编辑之类,可还没把简历送上去,负责人就脸朝天死板,两肩一耸两手一摊,阿坤便只有知趣地告退。

阿坤几乎成百次地克隆着失败的沮丧,脚磨破了,口说干了,渐渐地,阿坤就磨出了厚脸皮,也琢磨出如何看人脸色行事的招了。再送上材料时,不等对方发话,阿坤就能从对方皱眉的神情中辨出对方是否满意的态度,然后得体地离开寻找新的归宿。碰到过几个好心人,都劝他别犯傻了,这年头,招聘仅仅是个形式而已,走走过场给傻子看的,人早都内定好了,一大批傻子却硬要来挤个头破血流。当然,除非你是个真正的人才,这倒是可以引进的。然而,就算你是引进的人才,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比别人累十倍,收入却比别人差一大截。还不如在老地方呆着强,至少有事业基础嘛,可阿坤认准了一条道走到黑。

阿坤有时想想自己不来这城市又有啥办法呢?家里一大堆烂帐摆在那里,偏偏自己生在那样一个穷得只见石头不长草的山旯旮里,爹娘年迈无着,妻子的病要靠药保养,儿子上大学的费用还是未知数。这些事不想则已,一想起来就像紧箍咒甩也甩不掉,阿坤为此常常头疼。出来闯荡也是家里人都同意的,一大家人都盼着来这里拣金子哩。阿坤决定无论如何明天也一定找个活来先干着。

阿坤去了劳务市场,好容易找了个建筑工地抬预制板的活儿。那可是个苦力活,像阿坤这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风一吹就倒的文弱书生,别人一打量都会摇头的,个别还说风凉话,你那灯杆样,别让老板赔棺材钱,气得阿坤想揍人,可那是哪儿跟哪儿呀?才半天下来,阿坤已累得骨头散了驾似的,浑身酸痛。吃了两个月的方便面,在公园的长凳上捱了几个夜晚,阿坤从来就没休息过,再经这半天超强度的劳动,阿坤连午饭都顾不上吃就倒地上睡着了。下午的活儿自然是没法干了。阿坤的手臂撕裂般的疼痛,可自己连去医院买伤湿膏的钱都没有,而一上午的劳动也成了义务,老板说好工钱是按天计算的。幸运的是,阿坤遇到了工地上那几个讲义气的哥们儿,他们你拼我凑的凑足了一张车票的数,让阿坤先回家再作打算。阿坤真正感觉自己成了城市的弃儿。偌大一个城市居然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当阿坤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过一座街心花园的草坪时,他听到了一声训斥:“瞧你这副熊样,以后长大了就只有被人当成蚂蚁踩死……”不远处是一个女人正气急败地追赶着那不争气的儿子,大概是又逃学了吧。

一想到蚂蚁的命运,阿坤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是呀,自己现在的处境不是跟一只蚂蚁差不多么?

那一刻,阿坤打定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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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做梦都想当作家。可小马投出去的稿子总是泥牛入海没了下文。为此,小马很是沮丧。

小马不知自己哪里不如人。看着市面上流行的文字似乎也并不比自己高明,有些分明是东拼西凑的文字垃圾,小马就阿Q起来——自己的高雅之作怕还没遇上知音吧?

小马平常爱抒点情,形成的文字多属于散文类。经过周密的调查后小马发现散文的阅读对像很局限,多在三十岁左右且文化程度较高,往往阅读要求也高,依小马现有的文字功底无论如何是达不到这个水准的。于是小马想到写诗歌。诗歌讲求的是灵感和激情,短平快,容易出产品。整日里小马就都沉浸在诗歌创作的灵感中。看见一棵树便想出美妙的句子,看见路边的草生出几多怜爱之心,小马的心思全放在了花儿草儿上面,内容也多是吟风诵月之类。小马把自认为满意的佳作寄给了几家杂志,仍是音讯杳无,倒是有封来信诚邀他加盟诗学会,并真诚地指出他诗作的毛病——几近分行散文,有诗理无诗情,造作的痕迹太明显。随信还附上现今走红的几位诗家大作。小马不看则已,看罢发誓这辈子再不写诗。

眼看小马的作家梦就破灭了。那天,小马无意中听一位文友谈到了小说创作。文友说你既然会写诗,又能写散文,那写小说是不成问题的。文友又深入浅出地作了阐述——小说的最高境界就是既要有诗歌的意境,又要有散文优美的笔调。诗歌的跳跃性是小说中变换时空切换节奏的一大要素,而散文化的语言让人读了不至于感觉太俗。当然,编故事的基本功是不可少的。小马听了兴奋得整宿睡不着觉。

小马真是个编故事的料。看见一对男女脸上表情不够自然,就构思出第三者插足破坏两个美满家庭的故事;看见一个独身女子走在街头脑海里又会闪出一幅画面:这女子要么出身寒微,如今傍了大款,过上了阔太太生活;要么不学无术流浪街头招摇过市;要么是一位大家闺秀和穷书生的私生女,如今衣锦还乡找生身母亲来了……

小马满脑子都是故事。跟他一起生活、工作甚至仅一面之交的人都纳入了他的写作范围。小马不知道自己写完了身边人身边事还有什么可写,饭店、歌舞厅、厕所……能够涉及的地方都写遍了,能够体验生活的地方他都不惜代价去体验,只差监狱没去过了。他曾跟随一对夫妇进了宾馆,差点就跟进了别人预订的房间,被保安怀疑有偷盗嫌疑,审问了大半天,好容易才让别人相信他的工作证。

小马有些黔驴技穷了。可小马当作家的梦丝毫未改。

小马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在小马临终那天,家人把一本杂志摊到他面前,那是编辑给他的回信,并附上了他提的问题:痴情不改文学梦,缘何这般艰难?

小马终于瞑目。

 

奇怪的短信(1

前日,某君正在开会。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手机屏幕显示如下:明天我就要走了。本想来跟你告别,又怕惹你伤心;不跟你告别,心中又实在放你不下。最终决定还是要打扰你。发任意信息到×××号码,你就可以看到我的留言。刘。

某君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这个姓刘的朋友是谁。某君正为冗长而枯躁的会议内容备感无聊,于是就把全副注意力转向了排查发信人。会是谁呢?某君先是把与自己交往较为亲密的朋友的名单快速过滤了一遍,并未找到刘姓人,某君不死心,又扩大范围拉网式地在自己的同事圈子里扫寻了一道,只找到了三位姓刘的。这一发现使某君顿时精神百倍。这三位刘姓人何许人氏?一位是已经退休的刘局长,一位是正在职读研的刘秘书(男性),还有一位则是才来实习不久的刘小姐。

某君仔细品味了一下短信的内容,感觉文笔细腻,语气柔婉,颇有大家闺秀风范。这样的文字定然出自刘小姐之纤纤素手。一想到刘小姐,某君脑海里装满了刘小姐的音容笑貌。那真是一世间尤物呀!如今浮躁的时代能见到那般秀外慧中的女子恐怕机会不多了。刘小姐的举手投足都透着高雅,一颦一笑都让人神魂颠倒。刘小姐能够主动跟自己套近乎,看来自己也是魅力无限呀!老婆不是经常念叨“男人四十一枝花吗?”那语气里全是对自己的嫉妒。

某君在会议场上越想越觉妙不可言,体内每个细胞都充满了青春和活力。某君再次咀嚼赏玩了这耐人寻味充满诱惑力的短信后,准备回信了。某君琢磨着该如何把自己的情愫传递给刘小姐让她芳心大悦。

某君按捺着狂跳的心按了回信的发送键。正在这时,坐在旁边的小李手机也响了,也是条短信。小李看了看,随口说了声:无聊。

某君诧异地看了小李一眼,小李笑着说:“哦,是这么回事,现在有人专门用短信骗人钱财。你可得小心点,别掉陷阱里上不了岸。”小李递过手机,屏幕上的内容让某君大吃一惊,那上面的内容与自己看到的一模一样。连落款都一样。

第二天,某君把自己与小李收到同样短信的事告诉了办公室里的人。大家都认为这社会啥子稀奇古怪的事都有,骗子伎俩越发高超了,利用女色行骗是常事。

正在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时,角落里传来小李有气无力的声音:“你们都别猜了。知道那条短信是谁发的吗?我老婆,今个要出差,昨天手机没电了,就借别人的手机发了短信给我,谁知又发错了,结果收到一条黄色下流的短信,气得老婆在家骂全天下男人不要脸!”

 

奇怪的短信(2

一日,某君收到一条奇怪的短信,全文内容如下:

明天我就要走了,本想来跟你告个别,又怕惹你伤心;不跟你告别,心中又实在放你不下。最终决定还是要打扰你。发任意信息到××号码,你就可以看到我的留言。刘。

某君正为冗长枯燥的会议内容备感无聊,看到这样的信息,大脑立即如注了兴奋剂一般迅速膨胀起来。某君一时想不起发信人是谁。但好奇心使得他探个究竟。某君平日里喜欢看些侦破小说,这下子好,能派上用场了。某君于是调动了地毯式铺排、拉网式搜索、地雷式排查等各种手段,在大面积的同事范围内终于搜到三位刘姓人。

这个结果让某君大喜过望。三个刘姓人何许人也?一位是已退休好几年的前任局长,一位是外地来调研的临时的刘干部,一位是刚分配来的刘小姐。

某君一想到可能是刘小姐发的信息,禁不住在静静的会场上笑出了声。周围的人都投来诧异的目光。某君难为情地笑笑,又继续沉浸在无边的遐想中。某君脑海里满是刘小姐的影子。想到刘小姐平日里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可内心却如此缠绵有情,竟然还对自己这般平庸的男人暗送秋波,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呀!不过,现在不是时兴第四种情感么?既不破坏家庭,又不做人附庸,这种微妙的关系才是最令人神往么!

某君为自己大胆的设想新奇的念头独自称奇。想到自己有可能后半生将跟一妙龄女子如花美眉共度良宵,某君激动得额上的汗珠都沁出来了。

某君极想探求刘小姐的真实想法。这第一回合一定要打漂亮,鱼儿嘛,不出诱饵怎能上钩呢?更何况现在自己就是一条鱼儿!钓的是别人。看不出那刘小姐表面一本正经装得纯情如水,居然背地是这等货色!某君思前想后感觉自己是问心无愧的,心里坦然多了。

于是,某君将自己从地摊书籍里才有的肉麻情话写了满满一屏幕,然后发了出去,等待刘小姐意外的惊喜。

某君左等右等,也不见回音。正纳闷时,旁边小李的手机响了,小李打开手机屏幕,只看了两眼,就说:无聊之极。

某君有些不自在地看了小李一眼。小李笑笑说:“哦,刚才收到一条乱七八糟的短信,又是骗人钱财的,你可千万不要上当啊!”小李递过手机,某君一看,妈呀,那上面的内容与自己收到的一模一样。

第二天,某君把自己与小李收到同样短信的事告诉给办公室的同事。大家七嘴八舌就讨论开了,一致认为如今这些骗子伎俩越发高了。

这时,墙上的壁挂电话响了。

“喂!小李,夫人找。”

“是小李吗?我今天出差。你没收到我短信呀!哦,我发了两遍,头遍发错了一个数字,结果收到一条黄色下流的回信,你们男人也真是的……好呀,连你也把我想成骗子了。”

 

搭上幸福的列车

这个男人邀我出去的那刻,其实,我已经预感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故事了。

舞会并没有散场。冗长的夏夜,空气里弥漫着不安分的因子。我自己都不知道那天咋就突然想着提前到学校呢?像是冥冥中的约定,偏偏就遇到了他。

当他谦恭地弯腰向我发出邀请时,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我嗅到了他衣领上很多男人没有的香味。在这个以粗俗为时尚的时代,这样整洁干净的男士似乎并不多。尤其在远离市区的小镇。我们学校就坐落在这样一个有些古雅有些现代的小镇上。

小镇靠着一条不知名的河流,因为一到夏天就有好看的水鸟在水面上嬉戏,我们都叫它“鸟溪”,岸的两旁长满了芦苇,每到五月芦花飘飞的季节,白色的芦苇一大片一大片,远远望去,煞是壮观。底下是清澈澄净的溪流,那种流动的画面实在令人惊叹。尤其是夕阳的余辉洒在那片芦苇上,真是分不清是人间还是天堂。

我从来都不太相信缘分。

遇见他之前,我一直晃晃悠悠,大学四年过得浑浑噩噩,寝室里的人都忙着谈恋爱,毕业好找个靠山。我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修身养性。我一到周末就强迫自己练书法,写文章,画国画。我一直把自己归为灰姑娘一类,但我并不害怕未来。我坚信,蛇修炼千年还能成人形,只要锲而不舍地努力,灰姑娘也一定能变成白雪公主。到那时,还愁找不到白马王子。我当时最真实最简单的愿望就是哪一天能穿上灰姑娘童话里那双璀璨夺目的水晶鞋。

我大概算是早熟的那种。读高中时就曾暗恋班上一默默无闻的男生。当时一门心思跟他套近乎,仿佛他是天下最完美的男人,错过了那村就没那店似的。尽管那男生说话女里女气,好多女生都嗤之以鼻,可我总感觉那是另一种味道的男人,多情而细腻。后来,上了大学,那段时间校园内外到处是日本影星高仓健的海报。我的梦中情人自然也转向了冷峻型,并且特别有棱有角,有型有款的那种。

但那个夏夜,偏偏遇到的是他。

当他有力的手臂揽过我的腰肢时,我竟然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我慌乱地踩着舞步,有好几次踩到他的脚上,我有些无措,手心里汗渍渍的。刚要向他说声抱歉,却看见了他的嘴角爬满了浅浅的笑意。我终于鼓足勇气认真地打量起男人的全身来。男人高大但不魁梧,鼻梁上架着的椭圆形眼镜让他看上去很斯文。脸是三角形,不是我喜欢的国字脸。然而,当男人柔声细语地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到外面走走时,我居然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深夜,坐在校园的草坪上,我像尊不可冒犯的女神,他的喃喃低语几乎让我的天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彩色。我没有想到的是,那天晚上竟然会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也许,这个男人注定了是我今生的守护神。

 

世上难道真有一见钟情?我开始怀疑过去的信仰。

我必须得说说我修炼后的效果。的确,修炼让一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那个低眉顺眼、含胸驼背的乡下妹消失了,代之的是一个有着优雅气质、婀娜多姿的窈窕淑女。

自然,我也有了众星捧月的辉煌。有几个条件不错的男生千方百计要跟我交朋友。今天递纸条,明天送玫瑰,把个寝室管理员弄得晕头转向,但他们总是第一次就想跟我上床。他们像是商量过似的,先是一个劲地夸我的身材如何曼妙多姿,有着诱人的少妇风韵,曲线玲珑,凹凸有致。瓜熟蒂落嘛,再不抓紧青春享受男人的爱抚,那就是蔫花一朵了。他们把我当成了“公共汽车”。“公共汽车”是那时校园里流行的对类似于大众情人的女生的蔑称。其人格上的侮辱不言而喻。在我走马灯的换男朋友的日子里,无月光的晚上,有个厚颜无耻的男生甚至喝得醉醺醺的把我约到一家偏僻的迪厅里,在雅间的包箱里硬是借酒劲强行吻了我,像条发情的疯狗。他还想做进一步的动作时,我拼命地挣扎,扯他的头发,踢他的命根子。我那时别提有多恐惧。然而,一想到我后半生的幸福,以及我历来的做人原则,“要留清白给最爱的人”,我最终战胜了懦弱。我衣衫不整地站起来,斩钉截铁地扇了他几个清脆的耳光。那个坏蛋居然满嘴酒气地吼道:“你以为你是谁?仙女?不看你身材还可以,跟那恐龙有啥区别?装嘛子处嘛。”末了,他又扔下一句“迟早你都是老子的人,等着瞧!”

那晚回寝室,我躲在被子底下伤心地哭了一晚上。她们几个在谈成年女人的婚姻家庭琐事。我上铺的那个就“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个命题大发感慨,然后就举例说她表姐和表姐夫曾在大学里爱得死去活来,结果咋样,还不是天天为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烦恼。墙角有个声音立即回应:以后我找老公决不找学医的。接着她举了自己的同学为例,说两个医生结合不好,连做那事都有股苏打水味道。更不要找妇产科医生做老公,她同学就深受其害,做那事就跟做作业似的,只图完成任务。每次女人都是一边看报纸一边被男人摆布。

原来爱就这么回事呀。那么神圣的东西也可以轻易被颠覆。

我就不再哭了。我要找的是幸福。

 

我很庆幸,生命中有他的存在。那段日子里,我第一次发现生活原来那般五彩斑斓。整日我跟他形影不离。校园的林阴道、小镇的石梯子、鸟溪的芦苇丛中……凡是适合两人世界的地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我常常靠在他宽阔的胸膛前畅想我们的未来,他总是以兄长的口吻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我他的规划,五年的甚至十年的宏伟蓝图。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真的,我是那种不太轻易表露感情的极富理性的女子。但那天,当朦胧的月光洒向我们依偎的柳条藤椅时,我不知怎么的就紧紧地伏在他的胸前再也不想起来,我愿意就那么静静地聆听他的心跳,就那么永远跟他相偎在一起度过每个幸福的时刻。

他跟我讲他的童年,讲他小时是怎样调皮,也讲他中学时跟女同学如何保持距离,后来他竟然坦诚交代了不久前的失恋。我对他的失恋很感兴趣。我甚至闹不明白,这么优秀的人也会失恋?被人抛弃,还是抛弃别人?但我当时最关心的是他约我出来的目的。我只想知道我现在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尽管我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

他对我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他不断地给我讲他的恋爱史。那段时间,我真是烦躁透顶。我想,他也许是太压抑了,想找人倾诉。这倒可以理解。但他一再宣扬他的恋爱经历。究竟是啥意思?莫非在炫耀他的魅力?似乎又不太像。因为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可别人并不睬他;有个女生倒是喜欢他,但又处处管束他,像个三八婆,何况长得也没有女人味,他横竖找不到感觉。我戏说道:“你爱的人不爱你,爱你的人你不爱。爱情真是令人难以捉摸,老错位。”他不置可否。

对他的失意,我表示同情。我想,他爱的那个女子一定是有品位有修养的女中娇子,不然,他也不会动心到那种程度。我们每日的话题几乎都会谈及那女子。这就越发激起我的妒忌欲。我的内心藏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要是被这样多情的男人痴痴地爱上一辈子,该是何等幸福的事。

我一定要做这样的女子。

我千方百计从他的像册里认识了那个女子。暂且把她视作他的初恋情人吧。我看到的是一张极为宁静的脸,毫不张扬的浅浅的笑容,浑身上下透着浓浓的乡气。这样的女子太普通了,满大街一抓一大把。为他的选择,我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后来我才知道,我跟她是何其神似。他亲口告诉我真相的刹那,我泪流满面,不知是幸福还是悲伤。

 

我是大学里最后一个暑假与他认识的。所以,跟他想处的日子几乎是按时来计算。毕业后大家都将各奔西东,谁也不能保证今生还有这样美好的时光重来。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愉快地生活后再友好地分手,这是校园爱情的普遍规律,有些残忍也有些无奈。

四月一过,校园里就充满了离别的气氛。双选会几乎天天都有。我也忙着联系单位。寝室成了临时客栈,能够有一半的人留守就很奢侈了。到处都给人四分五裂的印象。他就天天到楼下喊我的小名。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破自行车,一到傍晚,楼下铃声响起,室友就起哄。于是我们达成了一种默契,不再需要任何暗号。

我们依然每个星期去野餐一次,每晚去学校的操场或是公园的小径上聊天,每天中午一起吃饭。我们跟热恋中的男女没有区别。该闹别扭时也闹别扭。

第一次看见他发火的样子,着实让我吓了一跳。就因为我跟室友去看录象入了迷,忘了赴约,害得他在穿风走廊里孤独地等了半天。这也许还不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我的过错在于,当我兴高采烈地同室友们走出录象厅时压根就没去想他可能那时正在某个角落里观察我的举动并对我的失约恨之入骨。

在我无数次的道歉和解释后,他说,我怎能容忍与一个如此不在意我的女子交往呢?要知道,我是把她当成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他后来告诉我,其实那天来找我他就很矛盾,他想提前了结这段没有未来的情缘。他说他明显感觉到我前些日子里对他的敷衍。当时我诧异极了。我回忆不起曾经敷衍过他的细节。       但他铁证如山。他说我跟他晚上聊天时经常心不在焉,-总是聊到兴头时就不停地看时间,很不耐烦。经他提醒,我终于记起来了。我承认我有过那样的举动,可这跟爱情无关。我是个大近视,宿舍楼一直按时关灯,若是大门上锁,任你喊破嗓子,管理员也不会开门的。那时就只有露宿街头或到通宵电影院过夜了。再说,我一个请纯女子可不想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我的理由似乎并不能令他满意。不过,好歹他接受了我的道歉。

原来,他的心眼比针尖还细。自那以后,我越发小心,惟恐惹他生气。

但我天生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女子,不太注意换位思考,加之从小父母较民主,自然养成了我很多时候以自我为中心的毛病,使得我始终不能真正认识到给他带来的伤害。

毕业前的两个月,我要回老家联系工作。他提出陪我一同回去。我正求之不得,有他抛头露面,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来到了我老家所在的小镇,联系好了家乡的一所中学。

鬼使神差地,那天办完事,我猛然想起我的一位高中同学就在附近工作。我本来打算让他一道去的,可我不知哪根神经出了故障,准确地说,是私心杂念占了上风,快走到老同学的单位大门时,我改变了主意。我让他在外面呆会儿,我说,就两分钟。我找到老同学的办公室聊了一会儿,出来时我懵了。他铁青着脸,也不搭理我,推着自行车径自往前走。一路上我们都心照不宣。回到家,他就提起皮箱要走。那时天已经很暗了,要去赶返校的车,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呆在原地,束手无策。他第一次冲我吼道:去找你的初恋情人嘛,我在这算什么东西?我自知理亏,可还是嘴硬,我说,没见过你这么小肚鸡肠的人,不就是老同学叙叙旧吗?至于那样生气么?我无法平息他的怒火。我开始深深地后悔自己幼稚而卑微的做法。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相处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如此卑鄙。我一直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我的每个心思似乎都逃不了他的火眼金睛。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连我深埋的邪念都了解的一清二楚。

他的成熟,他的细心,他的耐性,以及他的智慧……都让我心甘情愿地准备付出一切。

他正式找我摊牌,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发现了他对我的依恋与痴迷。我也感受到了将要离开他时的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想象不出没有他的日子该如何去应对,那么漫长的人生路上会有哪个陌生人来陪我到天荒地老;我想象不出这世间还会有哪个傻瓜能迁就我的任性,有哪个倒霉蛋能承受我的伤害。所以,当他一脸认真地告诉我如果要有未来,我必须去他的家乡时,我没有表示出任何信息,我只是平静地告诉他,为什么不呢?就等这句话了。那一刻,他把我抱起来转了好几圈。我平生第一次分享到了一个男人成功后的喜悦。那时,我就在心底发问,这幸福的列车究竟离我有多远?

他的老家在一个有些偏僻倒还富裕的山村。周围的农民相当勤劳,种蘑菇,编竹器,织毛衣……家家过的有滋有味。

他母亲是个非常贤惠的女人,他父亲则是头脑睿智很有人情味的小老板。他家在当地算是最富有的。至少,在我踏进他家院墙的刹那,我久搁在心头的大石头倏然落地。印象中山村就是愚昧和贫穷的代名词。然而,我看到的是祥和安康其乐融融。很快我便喜欢上了那里的宁静与生机。

暑假一过,我就该上班了。调动的事办得磕磕绊绊。我的父母一直不太赞成我远离他们,毕竟跟他们生活了二十多年,前方的路是坎坷还是平坦谁知道呢,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我铁定了心要走时,他们也没有过多阻拦,只说女大不由娘,迟早是留不住的,然后便再三嘱咐我凡事多长个心眼,别太亏待自己之类。

我就这样简单地处理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只身一人来到他的老家,开始了异地的生活和工作。

 

幸福的感觉在刚出校门时达到了极至。他几乎每隔两天就会给我来信。我因为当班主任,整天累得腰杆都直不起,但仍坚持每周一封信。差不多我的头封信刚寄出,他的第二封信又到了。每天读着他的肺腑之言,我就心跳加速,耳根发烫,恨不能时刻跟他缠绵。他虽是学理的,骨子里却浪漫得很。

那个冬夜,因为放寒假我提前回他家了。他没有事先告诉我等他,偷偷留回来只为了给我惊喜。没料到车子中途坏了,到我的学校时天已黑尽了,他完全可以在我的寝室里将就一晚的,可他太想见到我了,就又连夜打的赶回家。我既心痛他一路的颠簸,又心痛那笔不菲的开支。他却轻描淡写地说,只要能见到你,钱算什么?更令人刻骨铭心的是,到他家要走很长的山路,路面坑坑洼洼,还爬坡上坎的,有几次赶车晚了,天已黑尽,没有手电,我又是高度近视,根本没法迈步。他就来背我,一路上走得极其艰难。伏在他的背上,听他喘着粗气,我好几次都要下来,结果他说,猪八戒背媳妇要背一辈子的,难道不想做我媳妇哪?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羞得通红的脸。

为了缓解对他的思念,我学会了自己打发时光,把日子过得尽可能充实。那时,从学校回他家要转几趟车,几乎要花半天时间,他父母把我视如亲生女儿,事事为我考虑周全。

俗话说,女人最怕嫁错郎,看来,真是老天有眼,让我搭上了幸福的列车。

 

每逢假期,我都要回趟老家。老家毕竟是我生长了二十多年的地方,无论怎样,走到哪里都有一丝牵绊。我最放心不下的是我不再年轻的父母。关于我远嫁他乡,亲人们多不解。都说怕是我跟父母没感情吧,不然,咋会忍心跑恁远呢?我也解释不了,我只想抓住到手的幸福。弟弟本来是父母寄予了厚望的,可偏偏不争气,读了个普高,连个专科都没上,好在他生就一副好皮囊,高大挺拔,英姿飒爽,又吃不了苦,怕脏怕累,结果就去做了一家外资企业的保安,每月领点固定收入,好歹让爹娘省了点心。

我是正个村子乃至方圆几十里的小镇都小有名气的有出息的女秀才。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几乎轰动了整个乡镇,人们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四处传递着喜讯。那几天,屋里屋外都充满了快乐的气氛。我也像只欢快的小鸟窜来窜去。父亲的皱纹舒展开了。母亲跟邻居说话时两眼都放光。爷爷的拐杖拄在青石板上发出的脆响也动听多了,连那只蹲在墙根下的狗都朝我友好地摇头摆尾。

成功真好,让人不自觉地就产生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我真切地享受了只有女王才可能拥有的至尊荣光,我一扫平日的卑微而变得从容自如,仪态万方。我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认识和不认识的人的祝福。他们用那种像是商量过的口吻说,今后出息了,可别望了我们哟,看着你长大的,说走就走了。姑爷给我买了上学用的书包,小姨特地请我吃了饯行饭。父亲学校里的老师们都嚷着要吃喜糖,父亲向来不善言辞,同事们几句玩笑话就让他无法招架,最后算是默认了,回到家跟母亲提,母亲却犯了难。家里哪有钱办招待呀,能吃上大米饭顿顿沾上油荤就够奢侈了。为这事,父母闹得不太愉快,毕竟父亲还是在乎同事之间的关系。我的心高气傲不知怎么就浮上来了。不就一个破大学吗?值得那般大张旗鼓地宣扬?本来,依我平日的成绩,考上一所名牌大学不成问题,可关键时刻身体却不争气,我一直刻意避开的倒霉的日子还是准确无误地来到,这令我沮丧极了,找不到考试的感觉。尽管那样,勉强上的三流大学已经让几辈子没出过大学生的家族感到了无上荣光。

幸福是什么?如果说这也是幸福的话,那么,这个幸福是最微不足道却又是最顺理成章的。

 

幸福的列车载着我一路狂奔呼啸而去。然而,那天,冰冷的眼泪滑过冰冷的肌肤时,我第一次感到了幸福的虚无缥缈。它是那般脆弱,它的失去令我猝不及防。

日子依然有序地流走,临近毕业那年,我与他的两地书渐渐稀疏了,我最初只觉有些蹊跷,但他总是诚恳地解释说毕业在即要处理论文之类,我也就信以为真。试想,两个人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哪里谈得上爱呢?我只有把对他的思念和爱恋写进厚厚的日记本里,每天在纸上为他献上无数的吻。我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子,平时几乎不敢去看那些煽情的文字,我怕随了那些凄婉的故事中无辜无助的主人公落太多伤心的泪。有时我甚至不知自己身在故事还是身在现实,一不提防就把自己套了去,精神的枷锁一旦套上,无法摆脱任人宰割的滋味是相当难受的。

可是,见不到他的只言片语,我真的心慌而心虚。倒不是怕他中途甩我,我是担心他犯了什么事,那段日子我天天睡不塌实,我的担心很快得到了证实。

偶然的机会,我去学校的路上,遇见了他的大学同乡。因为久未见面,也不太熟,大家都很沉默,那个同乡突然没来由地冒了一句,晓不晓得他在学校的事。我当时心一沉,马上意识到他果然发生了事,一定还很严重。我不置可否。同学可能估计我知晓内情便不肯再开口。我小心地试探,渐渐地了解了大致情况。我的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在痛苦地呐喊,天哪,他居然在寝室里赌博,输了好多钱,连饭钱都是向老乡借的。

幸福的列车驶离了轨道,我欲哭无泪。一周上课下来,我有气无力。整日里神思恍惚。眼前总浮现出他狼狈的样子。

周末回到他家,我试探着把重大新闻告诉他的父母,我惟恐有半句不得体的话而伤了他年迈多病的双亲。可是让我意外的是,他们并没表示出伤心甚至惊讶。反而极为平静地告诉我说他们早就收到了同学寄来的求助信,这件事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我不知道我的幸福列车还会不会一如既往地平安抵达站台。或者说,我跟他还隔着怎样遥远的距离才能把幸福拉回来。幸福成了未知数。

 

我在学校里过着极为简单的生活,也没有非分之想。有几个能摆龙门阵的老师,有几个能在一起疯狂打闹的女友,有几个能开点不咸不淡的玩笑的哥们……日子倒也充实滋润。

这样的日子没持续多久就开始霉变,大家的关系逐渐微妙起来。先是传出一男老师和女学生的绯闻,接着又是实习女老师爱上了初中男生,后来又听说那个和女学生乱来的男老师的老婆跟学校的某个头头也有一腿……总之,乱七八糟的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弄得人人都神秘兮兮。大家互相盯着看时都试图在对方脸上发现什么神秘的细胞来。准确地说,我们生活在情感的垃圾场,连空气中都搀杂了暧昧的味道。校内校外都是一片“白色恐怖”。我们不敢再跟男老师开玩笑,走在路上只是矜持地点点头而已,生怕谁在背后戳脊梁骨骂自己是狐狸精。

我费尽周折总算调离了这所有些啼笑皆非的学校。他毕业后进了市里一所医院。如果不发生意外,他应该是当时科室里最有潜力的一位,他精湛的技术以及扎实的基本功足以吸引无数的病员。眼看一颗新星就将升起。只要时间成熟,他的提升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一切都在朝着理想的彼岸前进,幸福就在不远处招手,然而,上帝就是喜欢捉弄人的命运。幸福被无情的大剪刀煎得支离破碎。我遭遇了平生最残酷的打击。我千辛万苦盼来的团聚眨眼间溃不成堤。一夜,致命的一夜,他的幼稚而轻率的举动给他的父母造成了差不多是毁灭性的灾难。他竟然去豪赌!得知噩耗时我正在老家休假。看到他失魂落魄从天而降,我的心坠入了冰窖。如果有人想知道地狱的感觉,那么,我告诉你,那是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痛苦,先是把人像云一样轻轻托起来,随着又重重地将你摔下,那是置之死地的残忍。

过惯了风平浪静的日子,享受了太多被幸福包围的生活,突然遭遇如此不幸,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处境。我首先冒出的念头就是分手,可一看见他那么挺拔的背影一夜间就佝偻不成形状,我实在于心不忍。只是很奇怪,我居然没有落泪。我冷静地思考着该如何向自己的父母求助,最终,我编造的谎言轻易骗过了善良的父母,从他们省吃俭用的积蓄里挪走了我不吃不喝也要攒上十年的钱。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的做法是对他错误的纵容。我替他堵住了临时的窟窿,却制造了让他滑进深渊的机会。有哲人说,人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我也以为人不可能犯相同的错误,这个道理显然在他身上没起作用。他的错误在我们婚后更是变本加厉,常常小输的日子过得格外拮据。我甚至有两次在心底质问自己究竟看中了他哪一点,世上好男人多的是,干吗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因为恨他而恨自己心太软,于是我陷入了忧郁的情绪而不可自拔。我本来还想考验他一段时间,想等到幸福时光重新回到身边,但我的身体却开始笨重了,精神越发差。知道要做父亲了,他也像换了一个人,格外小心地伺候我,惟恐有啥闪失。那段日子倒是感觉又回到了从前,我像个“公主”被他宠着,护着。偶尔我也很失落,怀疑他动机不纯,也许他只是担心他的孩子,担心他的种他的根……有时我甚至恶毒地想,让他也尝尝失重的落差感。但是拿孩子做赌注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我放弃了愚蠢而荒唐的念头。

周围赌博的人太多了,我们住处四周到处是麻将馆。渐渐地我也有些安心了,能怎样呢?环境就这样,只有靠个人的意志了。我能把他怎样?总不能时时把他拴在腰上吧?谁知道他下班后是真的加班还是跟朋友聚众赌博呢?我一心想着把孩子生下就算完成了任务,也懒得过问他,省得生些闲气害了自己。当他哭丧着脸捏着欠条向我诉说他的痛悔时,我知道我完了,我的幸福被他彻底毁了。幸福似乎正沿着相反的方向离我越来越远。

 

我的幸福就像那五彩的肥皂泡怎么用心去拾都拾不起来。偶尔捧住一两朵浪花也转瞬即逝。

幸福,你到底在哪里?

我准备放弃了。苦苦追寻多日的幸福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与其无望的守侯,不如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束。幸福成了我头上的紧箍咒,让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的苦口婆心换来的是他不屑一顾的白眼。我的忧伤已经挽不回他的温存,我的泪水已经不能融化他心灵的坚冰。

他在他的路上越滑越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曾经恶毒的誓言:就是不要老婆,我也要打牌。那一刻,我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那个曾经对我百般疼爱呵护有加的男人居然说出如此绝请情伤害人心的话。牌在他心中占据了全部位置。

无可救药啊!我既爱又恨的丈夫。

当他再次垂头丧气站在我面前乞求我的原谅时,我杀他的心都有。但我还是妥协了,恨铁不成钢的怨气一寸寸从心底升起,又一寸寸地退去。

直到那一天,他的牌友一个个相继陷入了绝境。一个输光了家产跑外地躲债去了,一个挪用公款填补赌资被捕了,还有一个因为还不上赌债服毒自尽了……全是悲剧全是惨祸。惨不忍睹触目惊心呀!那些日子,他收敛了许多。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他也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我实在不愿看到他末日的未来,我悄悄地拟好了几份离婚协议书,只等他稍稍清醒就签字。

事情的发展有时真的让人难以预料。他那天突然抱回了一大摞考研资料。我有心戏他:“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哪,还想着书(输)哪?”他也不急不恼,一脸灿烂的笑容:“老婆,等着听我的好消息吧。”我将信将疑。不过,自那日起,他真的很刻苦用功。每天下班就躲进书房看到半夜。有他天天在家陪着,往日的幸福时光似乎又回来了。我看到天边那抹红色正在向我靠拢。造化弄人哪。是什么使他决心跟赌决裂呢?

我把这个谜一直埋藏在心底,直到他考研成功后,我才缠着他解开我的心结。他淡淡地说:你其实太不了解我了。要是你多从旁提醒我,引我走入正道,也许我会成熟得更早些。那一刻,我吃惊得好久合不拢嘴。原来他的堕落跟我有关,我还一直想把他当皮球抛掉呢!我失眠了一个月。在重新梳理了自己的思路后,果真,我惊讶地发现,我对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有放纵,因为我的私心随时提醒我冷眼旁观,大不了就离婚,输得倾家荡产更是离婚的理由。现在想起来,我后悔得想撞墙。我问自己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庸俗势利,爱情咋就这般经不起时间和金钱的考验呢?

今天,这一切早已复归平静,我把我的经历和我的内心真实地呈现,因为我已经有足够的资历向世人炫耀我的幸福。

我们正乘坐在幸福的列车上一同驶往光明的站台。

 

阿毛的故事

阿毛,听上去就像鲁迅笔下祥林嫂儿子的小名。我这里要讲的却是我女朋友的故事。

阿毛,属于前卫加另类传统的组合,在她身上,这些矛盾元素组合得那样奇妙而恰到好处。阿毛的大胆有目共睹,她可以当着我的面和别的男孩子亲嘴只要她愿意。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小白脸书生萄匍一大片,他们整天像个跟屁虫似地听她发号施令。她还可以在一群精力旺盛找不到地方发泄的男生的起哄声中走T台秀。她一边旋着自己一边把罩在外面的纱衣或披肩扔出去,引来男生们歇斯底里狼一般的嗥叫和嘘声。那种疯狂镜头很有些艳舞带给人的刺激。

阿毛的每个举动都令男人们兴奋而想入非非。

阿毛是世界上最适合做情人的人。

然而,鬼使神差地,我却一心想把阿毛娶回家做老婆。

认识阿毛之前,我一直是有女朋友的。可别人嫌我不修边幅找不到大钱人又不够帅气,硬是狠心跟一个六十开外的秃顶老头飞了。走之前,她还狠心去医院做掉了我的骨肉。那段时间,我颓靡不振,痛不欲生。一个大男人就那么轻易被一女子耍了。我发誓这辈子不再结婚。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阿毛的。因为心情不佳我本来推辞不去的,可朋友的话吊了我的胃口,你不想来见见超级媚女吗?机会可只有一次哟!于是,我就去了,极单纯的理由。

阿毛的确很养眼,真是世间尤物。海藻般的长发如瀑泻了一肩,一袭藕荷色的公主裙勾勒出曼妙身段,曲线玲珑,凹凸有致。我脑海里顿即涌出李白的诗句清水出芙蓉,随即脱口而出“好个出浴美人!”正在一起说笑的哥们儿看我一副痴痴的样,都夸我好眼力。舞曲响起时,他们就一致公推我为舞会王子,不把白雪公主伺候到家是甭想回家的。一个晚上能否攻破城堡就看你老兄的魅力了。哥们儿挤眉弄眼。

握着阿毛软软滑滑的腰肢,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风情万种了。阿毛的舞跳得真是好。我历来自觉舞技不错,对舞伴也很挑剔,但与阿毛跳,我却是手心里浸满了汗。我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么一个青春气息逼人的女子,记得我当时问了她跟我跳舞感觉累不累之类的话。很快,阿毛看我的眼神就有些迷离恍惚了。

我得承认,我长得既不高大也不英俊,更说不上潇洒,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我时常感觉自己有些单琐。因为除了我有一双忧郁的眼睛而被人戏称为“哈姆雷特”之外,我身上没有啥值得别人欣赏的地方。

说不清谁对谁一见钟情,频繁的约会就拉开了序幕。

阿毛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每次约会都让我眼前一亮。她有时挽着高高的发髻,像成熟风韵的小妇人;有时又挽着羊角辫,天真得像情窦初开的少女。阿毛无论怎么打扮,都让我充满了骄傲,哥们儿见了都眼羡我艳福不浅,说什么一堆牛屎凭啥就插了那么一朵养眼的鲜花?

我说过,遇见阿毛之前我是铁了心一辈子独身的,可渐渐地,我却想和阿毛过日子。

那天,我郑重其事地向阿毛提出结婚的想法。阿毛不置可否,但阿毛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老婆和情人有啥区别?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就胡乱说了一些看法,诸如婚前是情人,婚后是老婆,情人是红玫瑰,老婆是白玫瑰之类。阿毛瞪大了那双迷死人的眼睛,听得津津有味,半天才回过神来“哦”了一声。不过,我还是郑重地告诫她,为人老婆得注意跟丈夫以外的男人交往的分寸。

果然,那以后,阿毛表现得都很淑女,穿着极古典,一举一动都透着大家风范。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原来,结婚可以改变一个人!早知如此……

与阿毛的婚姻走到了今天已是第四个年头了。可是,昨天发生的事实让我无法忍受。

昨天,也就是我陪同我的女上司从海外考察回来的昨天,我兴致勃勃地坐在林肯轿车里同我的女上司开着不雅不俗的玩笑,却一眼瞥见了街头熟悉的身影。那个亭亭玉立站在灯箱旁的女子,穿着一身极超短的迷你皮裙,她的高高挽起的发髻,露出了好看的后背,这个应召女郎怎么就那么像一个人呢?

“阿毛!”我把头伸出车窗外。我看到了那张日思夜想的脸上木然的表情。

自然,今天,我和阿毛结束了我们的故事。尽管,阿毛一再申辩说,她不想做老婆,她还是做回她的情人吧!

但我已经对爱没了兴趣。

 

暑假里,小王接到大学留校同学的邀请函,说准备于国庆节期间开同学会。那一刻,小王激动得差点跳起来。后来的日子都在兴奋中度过。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的工夫,十年就到了。想起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奋斗不息,可仍然没有混出个明堂来,实在有些堵心。也不知那些同学过得咋样。说不定碰上个机遇就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了。小王参加同学会的愿望随着日子的临近与日俱增。

国庆头天,科室聚会,小王大起胆子请假。科长脸拉得老长:“通共才放三天,你就要请两天,谁来值班?”小王说:“这同学会十年才一次,不去太遗憾了。”科长笑了,说:“咋世上还有你这么中情的人罗,你以为去了就不遗憾哈,不去才是万幸。”接着整个桌字都掀起了大讨论。小王也记起了同事小李刚参加完同学会回来..满脸的沮丧。小王就有些泄气了。

晚上,小王试着拨了个号码,电话那头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喂,你找谁?”小王突然觉得气短了不少。他原先暗恋过的女子声音还是那么甜,旁边像是女人的老公在询问是谁。小王关上手机,眼前就浮现出一位妙龄女郎窈窕的身影和娇好的面容。昔人已为他人妇,何必这厢空思怀。小王的眼底瞬间就有些黯淡。

星期天,小王拨通留校同学的电话,极不放心地试探同学会可能到的人数。同学很肯定地告诉他至少一半人,并再三告诫小王一定来,全寝室都要回去的。小王心上的石头才算落下。小王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说服科长。在日历上,小王郑重地作了个标记。

国庆很快就到了。小王又厚着脸皮去请假。没想到,科长竟然爽快地答应了。只是分手时科长提醒说,千万别后悔哟。决不会留遗憾的,小王固执地想。

回到家,小王总感觉自己是否太幼稚了,这年头,同学会已经成了某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炫耀展示会。自己如此平庸,仅仅能给别人当陪衬。于是小王找了个借口说单位要保先,国庆不放假。负责联络的同学依然热情,说你一定得来,非来不可,晚上赶车来见一面也行啊。班主任要亲自一个个打电话请你们的。小王觉得自己原来还是挺重要的嘛,赶紧说:“那用不着,我来就是了。”

小王约了同一座城市的同学,打算国庆节第二天走,买好了票,谁知晚上有个同学就打来电话说临时有事,去不成了,让小王问其他同学好。没过多久,另一个同学又来电话说,实在抱歉,家里来了远客,走不了了。小王感觉糟糕透了,骂了句脏话,去退了票。那一夜,   小王彻底失眠。

小王又去了科室,见科长在值班,很过意不去。科长却说:“早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年轻人哪,还得多经历才行啊。”

国庆过后,小王没脸打电话问同学会的情况,只是去网上的同学录里偷偷浏览了几回,正如科长所料,不去才是万幸,参加同学会的不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可小王始终很遗憾,咋全寝室就一个都没回去呢? 

 



来源:自贡旭川中学  编辑: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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